台廢除「陸人亦為國民」
行政院:不合時宜 調整盼避國際誤解
台灣正式不承認大陸人民為「國民」,中央社前日深夜披露,台灣行政院發函通令各部會,「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即日起應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行政院長陳建仁昨回應有關政策稱,30年前的相關函釋不合時宜,也不符法律規定,調整後盼能避免民眾與國際誤解。
事件緣起2018年,大陸籍姓錢男子赴台騎單車環島遊,在高雄遭路燈電死,家屬向台法院提出「國賠」,法院一、二審判高雄市政府需賠463萬元新台幣。台灣法院今年2月指出,判決是經函詢國賠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及陸委會,獲函覆「中國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適用國賠法,所以據此依法賠償。
政院通令各部會即日起適用
指「兩岸互不隸屬為事實」
有關判決持續引發社會關注,據中央社披露,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周三發函通令各部會指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僅以設戶籍地定義台灣人民與大陸人民,但自條例施行以來,部分機關曾以解釋函令認定「大陸人民亦屬中華民國國民(或人民)」,或賦予「大陸人民等同於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行政院指出,兩岸條例公布施行迄今已逾30年,「兩岸互不隸屬為兩岸現G和既存事實,中國大陸人民與中華民國國民也明顯有別」。
行政院表示,「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相關解釋函令已經由陸委會同相關機關完成檢討,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其他機關也應就業管部分,盡速完成既有函釋盤點,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相關函釋,並盡速完成相關法制程序。
藍營質疑違憲 分析指抹九二共識
對於相關案件,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稱,此案已審結,案件現繫屬最高法院,不宜表示意見。民進黨立委鄭運鵬稱,未來若法官還有類似的引用及判決,就是法官個人意識形態問題、就是錯誤的判決,必須接受民眾的批判。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批評,陳建仁心堨u有「台獨」,通過政治力量來迫害司法,有違憲之虞。
大陸網民熱議事件,認為民進黨當局搞「法理台獨」,用行政院令修改上位法《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列出台澎金馬與大陸都是中華民國國土。亦有分析認為,台當局此舉旨在徹底否定「九二共識、一中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