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院收費研用條例增透明度 現30種療程數據公布靠自願 擬擴範圍
【明報專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下稱條例)刊憲近5年,規定私家醫院採取收費透明措施,包括在病人入院前提供收費預算和公布統計數據,惟條例生效前後私院僅自願性質執行,包括現時涵蓋的30種常見醫療程序。本報獲悉,政府一向有意加強規管私院收費,正研究透過條例進一步提升收費透明度,包括擴闊上述常見醫療程序範圍等,推行時間表未定。香港私家醫院聯會質疑,現時做法行之有效,看不到任何問題,但會配合檢討;有病人組織認同擴闊涵蓋程序,但認為以收費透明規管私院仍欠力度,長遠應提供誘因推動套餐式收費。
明報記者 張逸羲、何珮瑚
時間表未定 醫衛局擬年內做顧問研究
醫務衛生局回覆本報稱,政府致力提高私營醫療機構收費透明,便利市民作出醫療決定前可掌握更充分收費資料,局方正參考先導計劃運作經驗,擬於年內做顧問研究蒐集相關資料,其間會與各持份者商討,研究進一步落實收費透明措施。該局指條例列明機構持牌人須遵守的收費透明措施,並賦權局長就相關事宜訂立規例。
政府2014年展開私營醫療機構監管諮詢,兩年後推出「提高私家醫院收費透明度的先導計劃」,要求私院就指定醫療程序向病人提供收費預算及公布統計數據,及公布主要收費價目,其後成為條例立法基礎。然而有關措施非私院發牌要求,且上述30項醫療程序非由條例訂明,亦沒有寫在按條例訂立的《私家醫院實務守則》內,變相私院只需自願執行。
消委會數據顯示,條例下的私院牌照於2021年生效後,有關私院收費爭議投訴宗數未明顯改變,過去5年介乎8至17宗(見圖),較常見是病人從院方獲取收費資訊有別於實際收費。衛生署於2018至2020年共接獲24宗相關投訴,經調查後1宗違反規定並發出規管信,政府2020年12月成立的「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於2021及2022年共接獲7宗投訴,其中6宗無違規、1宗正處理。
據悉,政府以往主要與私院業界緊密溝通,讓醫院自願採取收費透明措施,惟消息稱,政府早於新冠疫情前已開始構思就收費透明訂立規例,礙於專注抗疫而未落實,考慮到抗疫期間雙方加深溝通,政府正重新檢視方案細節,包括涵蓋哪些醫療程序等,並會研究要求提供更多及更清晰收費價目及統計數據。
私院聯會:現做法成功 認同可適時檢討
梁國齡:再停滯不前會浪費前人心機
私院聯會主席何兆煒稱未聞政府有意要求增加收費透明度,又稱現行做法成功、成熟和暢順,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未曾裁定投訴成立,但認同可適時檢討。他關注部分常見程序如「通波仔」難作預算,病人須入院注射顯影劑作血管造影,方確定須使用多少支架,對最終收費影響很大。
私院前行政人員、翹康醫務中心創辦人梁國齡稱,政府方向合理及符合社會期望,「如果再停滯不前就會浪費前人心機」,且公布收費資訊主要涉數據收集,執行不會很難,形容增加收費透明「並非難不難處理,而是必須要做」。他認為政府須提供時間表,例如何時推展至哪些手術、最終目標為何等,有助社會監察及加快推進。
林志釉:違規循刑事 或反效果損病人利益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憂慮,若以法例執行,私院一旦被指違規要循刑事檢控處理,機制過分嚴苛,甚或導致反效果損害病人利益,例如私院在提供預算時或「有理無理都寫到好闊先」。他認為可修改《實務守則》,列明違規罰則,具阻嚇力且可較快實施。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同擴闊涵蓋程序,另建議更清晰列明收費包含哪些程序和服務,但認為政府須更大力介入規管私院,長遠提供誘因推動套餐式收費,令更多私院參與,才能降低整體收費。
中大醫院:下一步套餐式收費
中大醫院行政總裁馮康認為,規管私院需逐步走,提升收費透明是第一步,現時收費價目及統計數據具參考價值,若擴大涵蓋手術項目,便愈多病人受惠;下一步是套餐式收費,提供更準確收費預算及有助日後規管保險價格,惟本身醫療費用不菲,難以此降低整體私院價格。他稱中大醫院是政府推動套餐式收費的「一隻棋」,該院套餐定價仍處起步階段,難說已成熟和順暢,現須先釐定外科手術價格,其後是病情變化較大的內科,現未是時候由政府牽頭讓更多私院參與,但難評何謂成熟時機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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