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忠告謹慎選租客 出現問題後及時止損
針對近期被廣泛討論的房東與租客之間的各類糾紛,律師建議房東提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出現問題及時止損。
律師王仁鐸認為,現行的法律制度確實是傾向於保護租客,在此大前提下,房東在出現問題後能夠做的補救不多,「沒有真正的答案」。
王仁鐸指,對房東而言,謹慎挑選租客尤為重要,「通常我們認為,有穩定工作,有家庭的租客更保險。房東可以通過對租客進行背景調查,信用調查等方式降低風險。但如果對方有意造假,這種行為已屬犯罪,因此給房東帶來了損失,房東後續如果選擇走法律途徑解決,對方就加一條罪」。
一旦租賃關係形成,租客已經入住,房東就要嚴格遵守租賃法,非法定事由不能驅趕租客。王仁鐸指,現在法律規定的租房押金為半月房租,確實偏低,有時無法完全覆蓋房東的損失,但考慮到低收入群體,法律又不可能規定過高的押金。物業公司也可能將風險轉嫁給房東,這就要求房東要懂得自我保護。
他建議:「房東出租房屋時,不要一味追求高房租;出現問題後,要及時止損,可以找有牌照的經紀,也可以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