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明不租印度人 溫市廣告被指違法
律師﹕不合法 但難向法庭證明業主歧視
【明報專訊】有業主前日在網站為溫哥華一個單位的臥室招租,帖文列明不接受印度人租客,涉及種族歧視。有律師指雖然有關要求並不合法,但難以在法庭上證明業主拒絕出租是基於歧視意圖。
分類廣告網站Craigslist周一(13日)有業主發帖,為溫市喬治亞東街(E. Georgia St.)夾魯珀街(Rupert St.)一間附設家具的臥室招租,位置靠近太平洋國家展覽館(PNE)。
業主為臥室月租開價900元,標題寫明只租予女性,內文列出一系列條件,包括禁止吸煙、大麻、毒品、醉酒、開派對、養寵物,也不接受過夜訪客,最受爭議的是列明不接受印度人租客。
業主接受CityNews訪問時解釋針對印度人的條件,稱因過往的南亞裔租客沒有繳付租金,而且退租時房間出現損壞,與帖文內的解釋一致。
帖文發布後約12小時,業主曾修改帖子刪去爭議部分,但至昨日整個招租廣告已經下架。
租客資源及諮詢中心(Tenant Resource and Advisory Centre)律師帕特森(Robert Patterson)表示,帖文列出的條件中,不僅基於種族拒絕租賃不合法,基於收入拒絕租賃也屬違法,「即使帖文在修改後刪除提及特定群體的部分,但看起來還是可能會以幾種不同方式違反本省人權法及租賃法。」
但帕特森指問題在於只有當某人真的被拒絕租賃時,相關法例才能執行,而且當事人很難向法庭證明業主拒絕租賃是出於歧視意圖,「維護人權的挑戰之一,特別是當業主選擇與誰簽訂租約時,一個人很難證明其受到的保障與所面對的歧視之間的聯繫,這對租戶來說很難提出訴訟,遑論在這種情況下尋求公義。」
鑑於大溫出租房屋空置率接近零,他認為可能為業主歧視出租對象的做法敝開大門,「當一個單位有數百名申請人時,業主可以有多種原因說為何選擇誰而非其他人,在歧視和意圖方面存在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他指這一切都指向更大的系統性問題,即本省處理出租房屋的方式,「業主自行尋找租客再簽訂合約,當局很難在個別基礎上對市場進行監管,最終結果是把責任放在處於系統內的人身上,受歧視的人只能自行嘗試向卑詩人權審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提出索賠。」
帕特森指其中一種解決方法是改革本省整個房屋系統,使其更符合資助房屋模式,從而加強監管防止歧視,「這顯然是本省應對房屋問題邁出的一大步,從現在的市場主導模式,即由投資者和個人提供並決定誰能獲得房屋,轉變為更加以公共房屋為中心的模式。」
他建議如果租客覺得遭受業主歧視,可以向卑詩人權審裁處聯繫。
視頻鏈接:youtu.be/TazgRoPV-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