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底藏屍男認持刀綁架前女友 事敗發短訊「你一定要陪我死」
【明報專訊】五旬無業男子4年前在將軍澳寶林h謀殺女友,罪成被判終身監禁;被告另於殺人前涉帶軍刀及綁架另一名前女友回家,事敗後向女方發送死亡威脅信息,包括「我又係礸坋藆X事,大鑊過你麚璁n多」、「我得返一條死路行」並揚言要斬她「你一定要陪我死」。他昨在區院承認共6項綁架、刑事恐嚇、襲擊、盜竊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法官將案件押至下月12日判刑。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羅偉文(現年51歲)2006年結識事主羅慧詩,兩人拍拖及育有一子。2018年,兩人關係轉差,事主攜子投靠親戚。2019年1月28日,被告從黃大仙一大廈後巷出現,箍事主頸並拳打腳踢,又拿出10厘米長的連刀套軍刀,但推撞間失手跌在地上。
事主遭拖至走廊 鄰居助脫身
事主跑入屋h保安亭求救,但遭被告拉出保安亭,其後被拖上一輛的士,乘車前往沙田坳h。事主在的士內嘗試叫救命,但遭被告掩口。的士到達後,被告將事主拖出的士並帶返其住宅。事主其間抓住欄杆,被告打她令她鬆手,事主企圖報警時亦被搶走手機。事主被拖行至樓層走廊時,不斷求救及按鄰居門鐘,有鄰居走出來從後箍住被告,事主才得以脫身。及後被告逃跑,並於同年3月11日至17日期間,多次向事主發送死亡威脅信息,包括「我一定奕q渠水淋……你珖e為止,到時我就睇你條仔仲要唔要你」、「我好快會搵到去安全屋度搵你」、「只要你有一日無咁好彩你就肯定X街呀。我實會等你」等。
被告稱被拒見兒子才嚇事主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當日找事主要求復合,他飲了酒,行為可能較粗暴,並承諾不會打死她。被告又稱,他不是帶軍刀,而是「8吋長的生果刀」。至於涉案死亡威脅信息,被告稱因為事主沒有按協定帶兒子與他見面,才想嚇她。
【案件編號:DCCC 1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