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港羊村繪本 國安拘兩人 涉管有煽動刊物 湯家驊:倘明知煽動不棄置有風險
【明報專訊】警方國家安全處前日(13日)以「管有煽動刊物」罪拘捕兩名男子,據悉涉及數本從英國郵寄到港的「羊村」繪本。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如果明知繪本有煽動意圖仍不棄置,有法律風險;大律師吳宗鑾則說,「羊村案」正上訴,條例合憲性待更高級別法院裁決,呼籲警方要慎重執法。
警方昨凌晨1時許發稿,指國安處與海關聯合行動,國安處前日在九龍及港島區拘捕38歲及50歲男子,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 ,兩人被扣查。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人住所及辦公室,檢獲懷疑煽動刊物。調查顯示,兩人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刊物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有關。海關表示,會全力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警方2021年7月拘捕5名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理事,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當時表示,單一管有繪本「睇唔到有咩情G」違法。本報向警方查詢,今次拘捕原因、涉案刊物數量等,警方回覆稱不會評論個別案件,呼籲市民與非法行為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警前年曾稱純管有「睇唔到」違法
大狀:羊村案正上訴 籲警執法慎重
湯家驊表示,罪行並非「一有10本書就唔得」,須證明事主的犯罪意圖,不過有關刊物已被裁定屬煽動,如市民明知其性質仍不棄置,有法律風險。他指出,在網上下載繪本亦會被視為「管有」,「光時旗」等其他煽動物品亦需要注意,建議市民向警方交出或棄置有關物品,以免瓜田李下。他說,如管有大量繪本會更令人懷疑,「難讔縞u係貪得意睇鵅v。吳宗鑾相信警方按字面理解條文,並以區院「羊村案」判辭為依據拘捕,惟案件正在上訴,條例條文與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權利是否矛盾,尚待更高級別法院裁決,呼籲警方至少在此階段要慎重執法。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去年9月裁定3本「羊村」繪本屬煽動刊物,判5名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理事「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入獄19個月。另外,24歲前中大學生會成員王浩鏘涉在個人facebook帳戶轉載羊村繪本的下載網址,及在連登發表煽動留言,今年1月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案件正排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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