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火殃及己屋佈煙味難住 華裔要求保險賠償周旋年半
【明報專訊】居住在第9街夾14街一棟民房的羅先生﹐其鄰居發生一場大火﹐由於羅氏的房子與起火單位外牆相連﹐他的房子被濃煙燻過後﹐傳出濃濃的煙味﹐無法居住﹐羅氏雖買了房屋保險﹐但他就賠償與保險公司出現分歧﹐羅氏為爭取應有權益﹐足足與保險公司周旋了1年半﹐最近雖然終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但仍未足以補償他的金錢損失。
他形容在與保險公司TD Insurance周旋期間﹐令他心力交瘁。
對於今次事件﹐羅有感而發地說﹐買了保險以為買個保障﹐但當有事發生時﹐保險公司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以為花錢聘請公共調停人﹐然而﹐對方亦會用不同的手段﹐要投保人屈服。他在加拿大居住多時﹐尚且如是﹐如新移民面對相同的情況﹐便更難面對。
火警於2021年5月發生後﹐保險公司派人到他的房子打掃﹐包括抹地、抹牆、洗衣服﹐並丟掉小孩子的玩具後﹐便蚚馱韝@家返回居處。雖然羅曾向保險公司反映﹐屋內仍有濃烈的煙味﹐只靠簡單的打掃﹐根本不足夠。
但保險公司不理。羅唯有帶同尚有2個月便臨盤的太太﹐和只有1歲大的幼女返家。當時距離火警大約1周﹐
但只住了2日﹐太太不斷作嘔﹐幼女又出疹。鑑於太太返家住了才2至3日﹐體重便激減10磅。為安全起見﹐羅氏先安排妻女搬出﹐自己則繼續留守﹐結果他自己亦開始身體不適﹐經醫生診斷後﹐他與太太都得了氣管炎﹐幼女則皮膚發炎。雖然他們看了家庭醫生﹐向保險公司呈交4份醫生紙﹐但保險公司仍不理。
羅憶述﹐當時他憑醫生紙與保險公司理論時﹐對方的回應令他氣上心頭﹕「保險只是保間屋﹐住的人病了都與保險公司無關。」
為證明房子不宜居住﹐羅不惜自費聘請了工程師為房子檢驗﹐化驗結果顯示﹐他們房子的牆壁、地氈充斥煤灰、焦碳。這是因為隔鄰發生火警時﹐濃煙入屋所致。
由於等待化驗結果需時﹐報告還未有﹐保險公司便已經停止提供住宿費。同年7月﹐羅太分娩後﹐他們一家四口只好暫時搬到同事起居室居住一個星期。然後﹐他們再慢慢找一個柏文單位暫住。
除了化驗報告外﹐羅還特意聘請了第三方的公共調解員跟進事件。與此同時﹐羅亦向安省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Ontario ﹐FSRA)投訴。但當局表示﹐要投訴獲得接納﹐須先由涉事的保險公司先完成內部的投訴程序。按TD Insurance的規定﹐須經過三部曲﹐才完成投訴程序。第一是由個案負責人、二是客戶服務、三是保險公司內部的獨立投訴部。
他覺得保險公司的做法是採取「拖字訣」﹐方法就是不斷更換負責處理其個案的人員﹐令他無法完成這個程序﹐也就令他無法向安省金融服務管理局投訴。然而﹐每換一次人手﹐便要重新做一次化驗報告﹐諷刺是負責化驗工作的﹐都是同一個人。
而當每做一次化驗時﹐羅便一定要自費聘請一個工程師另外做化驗﹐以便呼應對方的化驗報告。每次得花4,000至5,000元。與保險公司周旋期間﹐他便做了最少2次化驗。羅坦言﹐對他來說﹐這無疑是燒錢的行為。
為此﹐事件擾攘至去年11月底﹐羅終決定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保險公司願意賠償2.3萬元的損失﹐另加8,000元房屋修復費用﹐賠償費用是較最初時多了﹐但亦不能彌補他的損失。
他說﹐在這段期間﹐由住宿、聘請工程師、公共調解員等﹐便花費3萬元左右﹐表面上是打了一個和﹐但當中仍未計算房子真正的裝修費用。另外﹐還有在這段時間所消耗的精力、時間及所承受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