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認同性事實婚姻 韓裁決創歷史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昨天(21日)就性小眾(LGBTQ)權益作出重要裁決,裁定同性戀者的配偶可享跟異性戀配偶相同的醫療保險資格,為韓國法院首次承認同性戀者的事實婚姻。
同性戀配偶可享同等醫保
法院昨宣判,原告33歲金勇民和32歲蘇成旭控告保險公司取消他們的受保人配偶資格一案,上訴得直。裁決指出,被告國民健康保險公團不承認同性戀者的配偶資格,是以性取向為由「作出差別對待」。
原告二人雖沒法律承認的婚姻關係,但已於2019年舉行結婚儀式一起生活。金勇民其後在任職公司的職員醫療保險申請中,以配偶名義填報蘇成旭。保險公司原本於2020年2月回覆表示接納申請,惟得悉他們的同性關係後,同年11月23日取消蘇的配偶資格,觸發訴訟。2022年1月法院一審判決表示,現行法例均以男女結合為婚姻定義基本要素,難以評斷同性配偶關係。
控方律師表示,這是法院首次承認同性配偶法律地位的案例。案中保險公司表示,研究向大法院(最高法院)上訴。(Newsis/首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