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局申法庭手令取態狹隘 未顧當事人及家屬不利影響
【明報專訊】聯邦間諜監管機構發表最新報告稱,加拿大保安情報局(CSIS)在行使權力調查潛在威脅時,未能充分顧及相關人士及其家人的潛在嚴重不利影響,而該間諜機構在確定特定威脅破壞措施是否需要司法手令時取態「過於狹隘」。
國家保安及情報檢討局(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lligence Review Agency,NSIRA)聚焦於CSIS在多大程度上適當地識別、記錄和考慮有關措施對民眾造成的負面影響。CSIS在2015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提出、批准和實施減少威脅措施的數字,在該檢討局經大量編輯的報告中被塗去。
NSIRA指,在某些情況下,CSIS「通過自身的控制向外部披露信息」,以應對審查期間發現的威脅,而作為減少威脅措施的一部分,CSIS向此類外部各方披露信息的文件「不一致,有時甚至欠清晰和具體說明」。
NSIRA還發現,CSIS缺乏有系統地識別或記錄外部各方採取行動的權力和能力,或「有關措施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而總的來說,CSIS僅「有限度顧及」減少威脅措施的潛在影響,包括其他各方代該間諜機構執行措施的人士。
NSIRA稱,它希望CSIS在建議採取減少威脅措施時尋求司法手令,無論是CSIS親手還是外部方執行行動,因為該等措施會限制某人的憲法權利,或違反加拿大法律。
在報告隨附的書面答覆中,CSIS不同意NSIRA的建議,即在確定是否需要司法手令時應「適當地考慮」外部方行為的影響。CSIS指,它跟聯邦司法部密切合作,根據立法制度評估其每項減少威脅倡議是否需要手令,以及何時適用於涉及第三方的行動,但它全部或部分同意報告中其他建議。CSIS一名發言人拒絕透露該局就有關報告採取行動的最新消息。
總部設在渥太華的國際公民自由監察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Liberties Monitoring Group, ICLMG)表示,有關報告表明,CSIS獲賦予秘密權力去破壞國民生活時,不能相信它會遵守法律或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該組織又說,CSIS認為它可要求第三方如私人公司,根據秘密風險評估對個人採取行動,而對可能發生的後果拒絕承擔責任,這是不可接受的。
8年前,國會通過立法,允許CSIS可不按常規去收集有關間諜活動和恐怖主義的信息,以便積極破壞可疑計劃。比方說,有關權利可讓CSIS阻止旅行計劃、取消銀行交易、甚至暗中干擾宣揚激進思想的網站。
法律訂明,CSIS在採取措施破壞安全威脅之前,需要「合理理由相信」有關威脅存在。每當擬議的破壞措施將限制人權及自由憲章保障的自由或以其他方式違反加拿大法律時,CSIS還需要向法庭申請手令。
此外,該等措施必須有合理理由,及按情況採取相應做法,並應考慮其他可行手段去減少威脅及對第三方可預見的影響,包括其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