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藥房藥劑師均有責任
【明報專訊】對於發生錯誤注射新冠疫苗事件,卑詩藥劑師學會(College of Pharmacists of BC)建議事主作出正式投訴;有律師指藥房及藥劑師均有責任,事主可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
卑詩藥劑師學會昨日回覆本報電郵查詢時表示,雖然無法就任何具體投訴或調查發表評論,但建議事主可以透過學會網站作出正式投訴,以啟動相關程序。
律師王仁鐸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被打錯疫苗事主可以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打針是需要許可,如果事主給予的許可是指定注射疫苗A,而藥劑師注射了疫苗B,是沒有得到事主許可,不論有意或無意都是屬於『侵犯』行為。」
他指事主提出訴訟的對象應同時包括藥房以及負責注射疫苗的藥劑師,因為藥劑師是受聘或以「代理人」身分行事,兩種情況下藥房及藥劑師均需要負上責任。
至於事主因取消郵輪行程造成損失,王仁鐸指需要證明有關損失是由打錯疫苗直接導致,但這樣並非易事,因為打錯疫苗也可以照樣坐郵輪;即使是接種後出現不適,但因疫苗本身可能導致身體出現反應,因此也要證明不適是由錯誤接種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