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姬「最後」5罪成立囚7年
累計監禁33年 國際輿論斥軍政府妄加罪名
緬甸軍政府統治下的一個法庭周五(30日)裁定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圖)五項貪污罪名成立,判監7年。緬甸軍方去年2月推翻素姬領導的民選政府後,共控告她19項罪名,周五的裁決是針對最後審理的5項罪名,她的累計刑期增至33年。國際輿論指摘軍政府捏造貪污罪名抹黑素姬。消息人士表示,素姬的律師代表團準備上訴。
知情人士昨披露,緬甸首都內比都監獄內的特別法庭當天裁定素姬2019年至2021年執政期間違反金融法規,批准其政府一名閣員租賃、購買、維修一架直升機,造成「國家損失」,所涉的五項貪污罪名成立。
政變後合共被控19罪
自緬甸政變以來,素姬一直被拘禁,先後被控競選中違反防疫限制、所持對講機違反進出口法、擁有的電話干擾器違反電信法、煽動國際組織反軍政府、違反國家機密法、2020年選舉舞弊使素姬為首全國民主聯盟(NLD)大勝,以及從官員、毒販收受超過10公斤黃金與數以十萬計美元賄款等共19項罪名。
「法院武器化」 軍方被轟阻素姬再選
過去18個月素姬經歷多次閉門聆訊,她一概否認控罪並斥為「荒謬」。異見人士和國際輿論抨擊軍政府妄加罪名,以剝奪素姬復出參選機會,並藉貪污罪名狳靾n譽。澳洲科廷大學副教授慧慧嬁(Htwe Htwe Thein)說素姬的領導管治或生活方式,絲毫沒有貪污[象。2020年11月大選的觀察員也都證明,選舉基本公平公正。國際特赦組織此前批評軍方對素姬等反對派作出具政治動機的胡鬧指控,表明了「將法院武器化」。
聯合國安理會上周罕有通過譴責緬甸軍政府的決議案,要求軍政府馬上釋放素姬等政治犯。國際預防危機組織(ICG)緬甸問題專家霍西(Richard Horsey)表示,現在的問題是會否允許素姬以某種軟禁形式服刑,會否允許外國特使見她。
(法新社/路透社/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