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以下禁從事危險工作 卑詩勞安新規元旦生效
【明報專訊】卑詩勞工廳昨發表聲明,提醒僱主危險工作年齡限制新規例將於下周日(1月1日)元旦日生效。新規例禁止18歲以下人士,從事部分對年輕工人來說過於危險的工作。
本省《僱用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Regulation)修訂案中的新規例訂明,某些行業的工人最低年齡要求為18歲,例如伐木、冶煉廠、石油鑽探,或是可能會接觸到有害物質的工作。至於從事建築、魚類及一些動物加工工作的工人,最低年齡要求為16歲。
在新規定生效後,當局仍容許僱主有一段時間調整現職年輕僱員的工作。而為確保年輕人仍可獲得重要的學徒和培訓機會,年齡限制不適用於卑詩技術行業局(SkilledTradesBC)監管的職業培訓項目。 此外,有關規定亦不適用於2023年4月1日前達到限定年齡的現職員工。
卑詩勞工安全局(WorkSafeBC)的數據顯示,2012至2021年期間,受傷時年齡為16至18歲的工人因工作導致殘疾的賠償總額超過2640萬元。
卑討省府經過廣泛諮詢公眾及持份者,加上分析相關受傷數據資料後,確定某些行業的工作對年輕工人來說過於危險。這包括建築業、林木業、食品加工、石油與天然氣、電力及石棉清除等,並於今年10月公布《僱用標準法》修訂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