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指引放寬 家居毋須獨立房廁 初感染者隔離要求未變 孔繁毅:港有條件視新冠一般病毒
【明報專訊】醫管局最新指引容許新冠患者不論家居環境,出院後可回家繼續隔離,惟衛生防護中心目前判別感染者是否可在家隔離,仍考慮其家有否獨立廁所或房間,否則送往隔離設施。政府專家顧問孔繁毅認為,本港有條件視新冠為一般呼吸道病毒,毋須再檢視患者家居,甚至可考慮取消強制隔離,惟大前提是維持口罩令。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同減少用隔離設施善用資源,建議政府及早思量應對疫情新方向,不宜再後知後覺。
衛生署未回覆會否更改家居隔離條件
本港目前採取「分層分流」安排隔離和治療感染者,無病徵或輕症毋須入院,根據家居環境判斷是否在家隔離,如無獨立廁所和房間等便要送往隔離設施。醫管局近日因應內地「新十條」更新指引,不再要求出院患者家居須有獨立廁所或房間。本報昨向衛生署查詢會否更改家居隔離條件,截稿前未獲回覆。
港大內科學系傳染病科主任及臨牀教授孔繁毅認為,本港大部分人已完成接種疫苗或曾感染,築起極高混合免疫屏障,且Omicron變異病毒株致病性很弱,有條件將新冠當成一般呼吸道病毒處理,不單毋須再以家居環境決定是否可在家隔離,更可考慮取消強制隔離要求,惟強調須維持口罩令減低傳播。
目前英美等地已不再要求患者強制隔離,美國建議患者在家隔離5天;英國亦建議成人在家隔離5天(見表)。
數月前已提倡撤銷強制隔離的港大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講座教授高本恩說,以往醫生會建議急性呼吸系統疾病如感冒病人在家休息直至痊癒,認為處理新冠亦應採用相同方法,讓市民為本人健康自行選擇;但他認為應繼續保留社區隔離設施,讓有需要者可選擇在家居以外環境隔離,免傳播予高危同住家人。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稱,考慮到資源可持續和社會復常,加上目前重症和死亡比例很低,大部分感染者無病徵或症狀輕微,支持應減少使用社區隔離設施,「無理由咳都唔咳又要去竹篙灣(隔離)」。隨內地調整防疫,她認為特區政府應思考日後應對疫情方向,及早考慮何時撤銷強制隔離,亦應讓未打針市民恢復自由,不要再加諸太多出入限制。
倘不宜家居隔離
金冬雁:初感染者送社區較穩妥
港大生物醫學學院教授金冬雁則認為,符合出院條件的患者傳染性較低,即使立即返家隔離亦不會大幅增加社區風險,反之若初感染者家居環境不適合,繼續送往社區隔離設施會較穩妥。金認同有調節空間,例如做好消毒未必需要獨立廁所,獨立房間要求則應維持。
明報記者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