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撞死單車男 控危駕3月審
【明報專訊】兩年前一輛消防車沿西貢公路行駛,至白沙灣對開時直撞前方單車,再撞向停泊路邊的私家車,騎單車的外籍男子被捲車底,經搶救後不治。涉事消防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表示,早前收到控方專家撰寫的醫療報告,需時索取辯方專家回應。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4日再訊,屆時若排期開審,控辯雙方須呈上承認事實。
辯方表示,被告姚志明(55歲)案發時為政府公務員,故由法援署委派法律代表和提供法律意見。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準備辯方醫生的專家報告。
辯方接醫療報告 待專家回應
本案發生於2020年12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關注案件經過多次押後,何時排期開審。控方表示,本案有「車cam」片段拍下撞車經過,除了被告案發時的身體狀况,雙方對案情沒有太大爭議。
辯方表示,不排除雙方協商後,被告會面對刑責較輕的罪名,希望索取辯方專家報告再作考慮。陳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4日,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TCC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