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男遺書:警包庇罪犯 盼制衡 官憂法庭成宣泄平台 命僅引述內容
【明報專訊】去年7月1日晚上,50歲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亮刀刺傷警員,繼而用同一把刀自插左胸斃命,死因庭昨續審。庭上讀出遺書,死因裁判官高偉雄關注,事主或想帶出信息,擔心法庭成為宣泄平台,終下令僅引述內容。事主在遺書斥責警方包庇罪犯、不被制衡,行動若成功「是因為保密及小規模、出其不意」,並說「今天發生的事,是希望可以帶來制衡」。
事主家中檢《蘋果》《美國史》
警員馮騫騰供稱,當晚11時許奉命到事主梁健輝(終年50歲)住所搜查,其房間搜出兩把摺刀、已開封的索帶、屬於死者的英國護照、多本書籍如《美國史》、《三民主義》等,以及兩疊分別題為「聶德權研公務員大陸掛職」、「防暴警膝壓女童 林鄭:不滿可投訴」的《蘋果日報》等,部分內容以熒光筆標示。另文件顯示,事主2008年6月受僱於《蘋果日報》,職位為兼職資料蒐集員,日薪400元,同年8月離職。
負責調查事主遺物的國安處警員劉錦釗供稱,崇光百貨外檢取8隻相信屬於死者的USB,一隻已損牷A其餘7隻均有10張相片,包括涉案的刀、死者把刀藏於大腿的示意圖;另有4份題為「公開的私事」、「後事」、「致香港警察」、「致香港uncle auntie」的文件檔案,前兩份檔案均為死者交代身後事(見表)。
至於另外兩份檔案,高官關注,在庭上完整讀出或會縱容及達到事主目的,令法庭成為宣泄平台,若與死因無關,警方會否反對讀出;代表警務處長的大律師陸栩然表示不反對,重申警方譴責所有暴力行為。高官考慮後下令僅引述文章內容,並提醒陪審團,死因研訊並非探討事主犯案動機。
遺書稱「倘成功是因保密小規模」
庭上透露,〈致香港警察〉斥警方過去兩年打傷市民,又不承認責任,指摘警方包庇罪犯。〈致香港uncle auntie〉事主署名為「香港大叔」,稱「今天發生的事,是希望可以帶來制衡」,若行動成功,是因保密及小規模、出其不意。尾段則稱,隱若見到生命另一端,慨嘆人類最終「在H上慢慢枯萎」,又說「生命最後,你可能會問鵀菑v:之前做翵こ|唔會令你自豪?世界因為你變好定壞驉H自由魕w專制驉H」
上司謂死者文靜 溝通能力較遜
事主當時上司、時任維他奶公司高級採購經理陳麗儀供稱,同事平常稱呼其英文名「Ken」,形容事主文靜,工作表現負責任及上心。陳提及,事主以往會參與公司活動,惟2020至2021年有同事離職,事主兩次均沒出席飯局。陳又稱,事主的表達及溝通能力較遜色,有時未能口述清楚交代工作事宜。
事主同事陳智斌則供稱,事主甚少說話,形容他為人獨立,只知他閒時會跑步及上網看劇集。雖然兩人座位鄰近但並不熟稔,亦沒有摩擦。案件下周再續。
【案件編號:CCDI 555/21】
明報記者
(死因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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