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導師涉與13歲女性交 求情稱曾計劃結婚
【明報專訊】中年兼職游泳及結他教練,涉於2011年為時任女友的13歲胞妹上課期間,摸女童陰部及與她性交,教練早前承認非禮、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4罪,辯方昨在區院求情時稱,沒證據顯示事主出現創傷,事主更為被告寫求情信,辯方又指被告有計劃將來與事主結婚。被告還押至12月14日判刑,其間索取心理醫生報告。翻查資料,被告曾於1983年《歡樂今宵》歌唱比賽中擊敗張學友。
《歡樂今宵》歌唱比賽曾擊敗張學友
被告李廷川(現59歲)被控兩項非禮、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他早前在法官裁定其招認證供可呈堂後,改為認罪。辯方求情稱,被告患老人癡呆症,須定時覆診;辯方指事主X因不出庭作供,控方一度不提證供起訴,但案件其後繼續檢控,冀法庭考慮被告被捕至今5年,承受不少壓力,酌情輕判。
辯方:被告患老人癡呆 無證據事主有創傷
案情指被告在印刷廠工作,亦是業餘游泳教練兼結他導師。他2010年經當時女友Y介紹認識Y的胞妹X。被告2011年4月起受Y所託教X游泳及音樂,被告會駕車接載X從西灣河寓所到荔枝角公園游泳池上課,下課後送她返家。4項控罪發生於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被告一次游泳課後駕車載X回家時將左手伸進X短褲內,觸摸其陰部8至10秒。被告另曾與X在大浪灣泳灘游泳時,隔紒的泳衣觸摸其私處約5至6分鐘。
餘下兩罪指被告在柴灣祥利工業大廈辦公室內教X口交、吮X手指示範、教X幫他口交。被告另在旺角寓所內與X非法性交,被告先擁抱和吻她,後他躺在地,紒坐上他身上;被告沒用避孕套,有射精。被告2017年7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控罪,並指他2011年4、5月起對X產生感情,同年與X成為情侶。
【案件編號:DCCC 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