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追溯至佔運 述「飯盒會」各人編採角色 控方指與「主腦」黎智英串謀 按指示出版涉案文章
【明報專訊】控方案情追溯至《港區國安法》生效近6年前,指黎智英從2014年佔領運動開始,以《蘋果日報》作為宣揚政治立場的平台,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藉《蘋果》提倡「攬炒」方式抵抗中央,其後再因應港區國安法生效而指示《蘋果》增設英文版,尋求外國實施制裁。控方形容黎智英是本案「主腦」,在案中負責日常編採及撰文的另6名被告,則按照黎給予的指示出版涉案文章,及邀請專欄作家撰文等,被指與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蘋果》推付費訂閱後月入4000萬
母公司仍處虧損
控方案情指稱,《蘋果日報》電子版起初免費供讀者閱覽;2019年4月《蘋果》的訂閱率因應部分獨家內容而上升,同年9月的訂閱人數約300萬;推出付費訂閱後,訂閱人數因而下降,同年10月仍有約80萬訂閱者,每月帶來約4000萬元收入,惟蘋果母公司壹傳媒於案發時一直處於虧損狀態,由大股東黎智英借貸維持公司運作。
控方又在案情詳列各人的角色,包括黎智英負責召開「飯盒會」,與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楊清奇及羅偉光等人商討《蘋果》的出版政策,黎另會給予指示及方向;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則在黎智英之下,負責《蘋果》的整體營運;陳沛敏、林文宗及羅偉光負責日常編採決定,案情提及3人與其他編輯每天召開「初會」及「編前會議」等,以決定報紙內容,事後亦有「鋤報會」加以檢討;而馮偉光在2020年應黎智英邀請,出任《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主責英文版內容;至於主筆楊清奇亦按黎的要求聯絡區家麟撰寫文章,而區的文章具煽動性。
指2019年成煽動平台
因應國安法設英文版「打國際線」
控方指稱,《蘋果》擁有強大公眾影響力,而黎智英從2014年佔中運動起成為公眾人物,透過《蘋果》宣揚政治觀點,及至港府於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蘋果》成為發布煽動刊物的平台,發布文章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活動;港府其後雖宣布撤回修例,但《蘋果》仍藉煽動性刊物提倡仇警及「攬炒」以反抗政權;新冠疫情在2020年1月爆發之際,社會運動開始平息,《蘋果》繼續發布相關文章;黎又因應國安法實施,於2020年5月指示《蘋果》增設英文版,「打國際線」。
黎被捕後 3人擔當領導角色
黎智英在2020年8月被捕後,陳沛敏及羅偉光按照黎的指示,成為3間蘋果相關公司的董事,黎在同年12月起被還押,張劍虹、陳沛敏及羅偉光則擔當領導角色。2021年6月至7月,6名被告先後被捕,《蘋果》亦在同年6月24日停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