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交通標誌方向反轉 當局查人為疏忽否
【明報專訊】屯門藍地交匯處上周二(25日)有田螺車撞斃騎單車過馬路的六旬漢。本報發現,事發行人過路處稍前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地盤旁,放有一個方形「限制騎單車的終止」交通標誌,即前方路段可踏單車,死者疑經過該牌後發生意外。署方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交通標誌事發後被發現方向反轉,已要求承建商加強巡查該處及內部調查,了解是否涉人為疏忽,並檢討轄下巡查機制,警方亦正調查意外。
土木工程拓展署表示,有關路段的臨時交通措施於8月獲運輸署及警方交通部等組成的「交通管理及聯絡小組」審批後實施,並由駐地盤人員及承建商巡視。據承建商於事發當日上午9時24分的巡查紀錄,交通標誌皆按審批要求放置,惟意外發生後,其中一個關於提醒騎單車者在過路處下車的交通標誌被發現方向反轉。
單車教練稱標誌易混淆 料承建商誤解
根據運輸署網頁,「限制騎單車」標誌為圓形,要求騎單車者下車手推單車前行,而有紅色斜線、方形的「限制騎單車的終止」則表示上述限制終止。單車港隊前代表、單車教練仇多明解釋,圓形牌與方形牌「一體兩面」,見到方牌即是前方可以騎單車,多數斑馬線前會擺圓形牌,提醒騎單車者下車,如為正式標誌會有文字提醒,估計該個臨時標誌無文字,故相關承建商亦誤解意思及將之反轉,而不少學騎單車者都會混淆。他說,錯擺標誌對騎單車者一定有影響,但提醒無論有否標誌,亦不可騎單車過斑馬線,否則易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