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終審法院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是香港法庭制度內的最終上訴法院,主要就針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的民事及刑事判決而提出的上訴,處理申請及聆訊。
據《基本法》第82條,香港特區的終審權屬於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終審法院
˙香港法庭制度內最終的上訴法院
組成
˙首席法官張舉能
˙3名常任法官
˙4名香港非常任法官
˙10名海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地點
˙終審法院大樓
位於中環,於1910年代落成,曾是最高法院大樓及立法會大樓,是香港的標誌建築之一,亦屬法定古蹟。
工作範圍
˙審理上訴申請
由3名終審法院成員組成的上訴委員會審理,包括首席法官、兩名或3名常任法官
˙審理最終上訴案件
由5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由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1名非常任法官負責聆訊及裁決
資料來源:香港司法機構網頁、《明報》報道
■知識增益
終院近年裁決 多用集體名義
本港終審法院近數年不時以集體名義撰寫裁決,中大法律學者Stuart Hargreaves在《香港法律學刊》分析,終院以集體名義撰寫裁決,多見於涉及政治人物或爭議案件、裁決容易引起反對,或者下級法院明顯誤解過去終審庭裁決,令法官避免「開名」撰寫判辭。港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陳文敏早前也撰文,指近年終審庭多用集體名義撰寫判決,公眾難以得知法官之間的討論,認為「為一致而一致」的裁決並無必要,對法律發展也不健康。他說,留任的海外法官「如果要消除為專制政權『背書』」,需要時可另以個人名義撰寫裁決,甚至提出反對意見的判辭。
■考考你
1.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終審法院其他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________。
2. 終審法院處理涉及重要法律問題的上訴,尤其包括論點具有關乎公眾及________的重要性的上訴。
■參考答案:
1. 常務委員會
2. 憲法
(本刊刊出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智學公民 第0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