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數屆慣例未舉行八次全會
昨日的十九屆中紀委第七次全會,是換屆前最後一次全會。但按近年慣例,每屆中央紀委通常會舉行8次全會。像十六屆中紀委換屆前第八次全會是在2007年10月11日舉行,十七屆中紀委第八次全會是2012年11月3日舉行,十八屆中紀委第八次全會則是2017年10月9日。
一般來說,新一屆中紀委委員選出後,會在當年黨代會結束後舉行第一次全會並選出中紀委書記等,之後至少每年舉行一次全會,其中在任期過半的一年,會舉行兩次全會;在任期最後一年,亦會舉行兩次全會。像十六屆中紀委在2004年1月舉行第三次全會後,當年的9月20日舉行了第四次全會。十七屆中紀委則是在2009年1月舉行第三次全會後,在當年的9月19日舉行第四次全會。十八屆中紀委亦是如此,在2014年1月舉行第三次全會後,在同年的10月25日舉行第四次全會。不過,十九屆中紀委則打破了這些「慣例」,在任期過半時,並沒多召開一次全會。
七次全會公報近年最簡短
昨日的十九屆中紀委第七次全會公報,不足300字,亦被認為是近年來最簡短的一次。十八屆中紀委第八次全會公報有393字,其中最後一段還涉及人事處分,包括審議並通過對香港中聯辦原副主任、中紀委委員李剛的處理決定等。十七屆中紀委第八次全會公報則長達1005字,其中涉及增選兩名中紀委副書記。十六屆中紀委第八次會議公報,亦有約82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