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樓實施10年 40幢準時驗590幢申延期
【明報專訊】政府2012年實施「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被納入後,業主須在指定期限內驗樓及修葺。據屋宇署資料,截至今年7月底,能在指定期限遵從指令的樓宇只有40幢,但多達590幢曾提出延期申請。翻查屋宇署網站,現時強制驗樓計劃的指定期限,會因樓宇有無業主立案法團而有差別,有居民團體認為,無論大廈有多少戶,屋宇署給予的期限均相同,並不合理。有測量師則認為,現時約一年的期限有助推動屋苑啟動維修工作,署方可再按實際情G給予延期,做法具彈性,但亦建議政府設維修工程管理局,協助不同屋苑監督維修工程。
據屋宇署網站,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會揀選獲推薦的目標樓宇強制驗樓,考慮因素除了樓齡,亦包括樓宇狀G、管理、對公眾的潛在風險和樓宇集群,而有失修情G或有懸臂式平板構築物會對公眾構成較高潛在風險,故這類樓宇會被優先揀選。
居民批多伙少伙同限期不公
去年6月底納入強制驗樓計劃的將軍澳翠林h,現僅完成驗樓程序,需向屋宇署申請延期以便完成修葺。居民團體「翠林h是我家」代表陳先生(化名)接受本報訪問時批評,計劃安排不合理,不論是40伙的單幢樓抑或近5000伙的翠林h,遵從指令的指定限期相同。他稱強制驗樓計劃已推出約10年,仍有很多納入計劃的大廈未能完成指令,「將驗樓令延期顯得極度平常」。
專家稱設限為施壓 彈性延期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認為,目前計劃安排合理,約一年的期限是屋宇署刻意給予屋苑壓力以啟動籌備工作;即使大部分樓宇未能在一年內完成維修,但只要讓署方看到法團正積極處理驗數令,也會容許延期,執法很靈活、有彈性。他分析不少樓宇延期多年仍未完成修葺,稱業主一般沒有專業工程知識,而行內以往出現圍標、壟斷等情G,令業主擔憂被騙或偷工減料,故推動維修的動力降低。
招標妥難監察質量 倡設維修局
何鉅業認為,從眾多樓宇未完成修葺的數據顯示,即使採用招標妥亦未能有效解決問題,因招標妥的第三方獨立顧問只會審閱勘察報告等文件,未會深入落h了解實G、無實權要求顧問公司和承建商提供資料,亦無法監察工程後期質量,難助業主監察整個工程是否合理地完成。他建議政府設立維修工程管理局,協助屋苑監督維修工程,例如在法團支付一定費用後,委託管理局全權管理工程統籌,由專業測量師、建築師和物管等人士,代表業主和法團監督工程。
屋署:因應實際需要准延期
屋宇署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有約1800幢樓宇已遵從強制驗樓法定通知,當中1450幢在完成訂明檢驗後需修葺。對於有不少樓宇需延期,被問到有否檢討指定期限是否足夠,署方稱一直積極向業主提供財政、技術或業主之間的協調支援,協助業主盡快遵從法定通知;亦發現疫情期間不少業主遇到實際困難而需更長時間安排驗樓和修葺,該署會因應個案實際需要,以靈活和務實方式處理延期申請,並考慮合適的延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