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枳森憾無法送別外婆 「盼服務熱愛土地報恩」
【明報專訊】辯方昨求情稱,次被告陳枳森在單親家庭長大,外婆得悉他被捕後深受打擊,以淚洗面,喃喃自語;母親替他憂慮,曾暈倒受傷,陳對此內疚。陳的外婆上周離世,他無法見最後一面。陳在求情信稱立志成為社工,還押期間和獄中年輕人傾談,盼社會不要放棄年輕人,如今他背負國安罪名,「夢想破滅於我而言猶如死刑」,並一度因病入院,但依然希望將來服務熱愛土地,報答家人養育之恩,庭上有女親友聞言落淚。
辯方續稱,第三被告朱慧盈父母離異,由她照顧七旬祖母起居生活;朱於7次涉案街站活動出席過兩次,屬「其他參加者」,去年3月朱因參選浸大學生會宣布退出賢學思政。而第四被告黃沅琳家境不算富裕,她受焦慮病情困擾,辯方呈上校長求情信稱,她兼職之餘亦常做義工及熱心貢獻社會。黃承認受煽惑,鹵莽不智觸犯紅線,事後向警方自首,懊悔不已,透過法庭公開致歉。
早沒參與早退出自首 3人盼減刑
綜合辯方求情,被告只是一群學生在街站現場發言宣講,而非在社交網站煽動,犯案規模不大,他們前年起8個月間犯案,無證據顯示有人受被告煽動,繼而策劃行動和付諸武力,被告行為可謂「徒勞無功」。且組織知名度低及架構鬆散,本案不涉及管有刀槍武器,辯方望法庭裁定情節輕微,並給予全數刑期扣減。
此外,辯方冀法庭考慮到陳枳森早於1月後沒再參與街站,朱慧盈提早退出組織,兩人屬自動放棄犯罪,黃沅琳則主動自首投案,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3條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