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談射記者投訴 「遭訓斥不代表有錯」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反修例運動期間,時任商業電台記者採訪時被防暴警察從後射海綿彈擊中,涉事警員事後遭警方「訓斥」,投訴警察課上月稱調查結果屬「無法證實」。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回應稱,訓斥代表事件中有改善空間,不代表涉事警員「必定是錯」,需尊重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的結論。
「需尊重投訴課監警會結果」
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前年曾回應事件,稱涉事警員已被訓斥,並認同投訴的記者是盡忠職守。鄧炳強昨回應稱,相信涉事警員為保護市民安全而做出他認為最合適的反應,回望事件承認有改善空間,故透過訓斥提醒警員改善。他強調,警員行為有改善空間未必代表調查結果有錯,認為需尊重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經詳細檢視得出的調查結果。
事主促監警交代如何審視
至於有關警員目前是否仍在前線執勤,鄧炳強未正面回應,稱相關部門會較清楚其現時情况。就涉事警員現况,警察公共關係部稱前日已就事件回應傳媒提問,現階段沒補充。
投訴警察課上月去信當事人交代調查結果,稱記者當時衝前觸碰防暴警察手部後轉身逃走,警察才追捕及發射海綿彈,做法「並非不合理」。當事人鄭先生昨日接受商台節目訪問稱,海綿彈有一定殺傷力,警方應向公眾公開合理及不合理動武的情况,促請監警會交代當時如何審視個案。
「賣豬仔案」13人自由仍受限
鄧炳強昨日亦交代,至今共收到46宗港人被誘騙到東南亞國家工作遭禁錮的騙案,當中33人已獲確認安全,其中25人已獲政府安排返港,另有13人的人身自由仍受限,不過暫時大致安全。
鄧炳強昨早於新城電台節目被問到《基本法》23條立法進展,他稱保安局早前投放很多時間和精力處理抗疫工作,令立法進度有少許影響。他重申立法條文需面對目前和將來的挑戰,加上過去一年國際政治發生很多事件,強調23條立法不能輕率,但當局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