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專題:「港人港稅」最先落實 網上申請退稅
【明報專訊】國務院今年6月發布《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下稱《南沙方案》),當中提到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可免徵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南沙區稅務局、南沙區財政局9月初公布諮詢草案,在南沙工作並取得收入的港澳居民,明年起可申報享受稅務優惠。
企業所得明年1月可享優惠 個人明年3月
根據南沙區稅務局、南沙區財政局發布的《2022年度廣州市南沙區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申報指南(徵求意見稿)》,當中提到港澳居民(包括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今年在廣州南沙取得的綜合收入(包括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可在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企業經營所得則可在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如獲得政府補貼,亦需一併申報為收入。
港澳居民可以自行計算港澳稅額及減免稅額後,透過網上辦理退稅,或郵寄資料到南沙區稅務局,亦可以委託單位或專業報稅機構辦理,但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申報時需提供誠信承諾書、身分證明、在南沙工作的證明、內地銀行帳戶、扣除項目和免稅項目證明等相關資料。
稅務優惠是《南沙方案》公布3個月以來最先出台落實細則的內容,據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林克慶7月表示,將「舉全市之力」推動南沙建設,細化、完善任務清單,落實《南沙方案》26個方面政策。廣東省長王偉中則於8月23日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廣東省貫徹落實《南沙方案》重點任務清單,並研究了廣州市需要省級支持的事項,預計未來會公布更多政策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