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針後亡裁不幸 陪審促荃灣港安改善
【明報專訊】34歲女子2018年等候切除「朱古力瘤」手術期間注射抗生素,疑藥物敏感,心臟一度停頓及昏迷,13天後不治;經過7天死因研訊,3男2女的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約5.5小時,一致裁定死者死於不幸,並向肇事荃灣港安醫院提出4項建議,包括強化急診(Code Blue)指引、改善醫生及護士在急救過程的相互溝通和醫療紀錄的處理過程等;院方表示將深入檢視建議(見表)。死者母親不滿裁決,並憶述為女兒簽死亡證及見證她拔掉氣喉的一刻,十分痛苦。
陪審團裁定,死者謝碧琪(終年34歲)於2018年11月1日,在荃灣港安醫院注射抗生素羅氏芬(Rocephin)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引致休克及腦部缺氧,同月13日去世。
綜合庭上早前證供,事主10月30日因腹痛入院,擬於11月2日做「朱古力瘤」切除手術,獲處方抗生素益滿治(Invanz)及服他靈(Voltaren)。事主其後出現耳鳴,改用羅氏芬。
事主11月1日注射羅氏芬後呼吸困難、四肢麻痹。主診醫生盧乃本接到通知後,下令護士即時處方類固醇及抗敏感藥,及向急診醫生諮詢。醫生陳宙成其後到場,發現事主情G危急,遂啟動急診掣(Code blue)及為事主急救,醫生廖頌雅及嚴建明分別到場協助搶救。
庭上披露,醫生的報告與牌板紀錄上的時間不一致,護士亦曾多次修改牌板紀錄。急診指引亦是庭上關注點,本案發生後,院方亦修改相關政策,急診掣一經啟動,由原先只有主診及急診醫生收到通知,改為其他前線醫護亦會收到通知。不過,有醫生作供稱不清楚相關指引。
家屬不滿裁決 斥醫護不熟急診指引
死者母親林女士不滿意裁決,認為醫護有不足之處,又質疑死因庭專家意見所指,何時為事主打腎上腺素的結果「分別不大」之說。林續稱,得知院方事後更新急診指引,原感欣慰,惟研訊中才得知有醫護對相關指引並不了解,認為無法接受。
林哽咽道,「作為媽咪,11月13日要幫佢簽死亡證,係十分痛苦」,看到女兒要拔掉氣喉一刻更欲哭無淚,至今未能釋懷,兩名孫兒更不時問「媽媽去鷖銦H媽媽點解死驉H」
【案件編號:CCDI 901/18】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