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廣州分校與港共用資源 學生可讀港課程
【明報專訊】國家教育部昨日宣布,批准設立香港科技大學(廣州)(下稱港科大(廣州)),成為經教育部批准、內地與香港合作的第三間大學,稱對「促進內地與香港教育融合發展,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積極意義」。位於廣州南沙的港科大(廣州)籌建近3年,9月開學,首批教職員已進駐校園。校方稱,將推動學術資源分享,在兩校資源條件允許下,獲港科大及港科大(廣州)錄取的學生,可享使用對方學校學術資源的同等權利。
9月開學 3本科明年招生
教育部稱,港科大(廣州)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管理,按照國家統一招生政策規定招收本科生,頒發港科大(廣州)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及港科大學士學位證書。3個本科課程,包括人工智能、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製造工程,2023年開始招生;先進材料、智能交通、微電子等15個碩士博士專業則今年招生。
校方稱,兩校將推動學生互享課程資源,如符合兩校教務委員會聯合學術協商機制所定的要求,港科大的學生可修讀港科大(廣州)的科目及學位課程,反之亦然。
港科大(廣州)校長倪明選稱,有信心將該校建設成為內地與香港教育融合發展的典範、國際知名的高水平大學,為大灣區乃至國家發展提供堅強的智力支撐與人才保障。
城大東莞分校獲批籌備設立
港科大、廣州市人民政府及廣州大學2018年簽署共同舉辦協議,翌年教育部批准籌備設立,至今年9月港科大(廣州)開校。另有大學繼續籌建內地校園,香港城市大學昨回覆稱,城大2020年初與東莞市人民政府及東莞理工學院簽署合作辦學協議,同年5月正式向教育部提交籌備設立申請。校方稱,近日香港城市大學(東莞)獲批籌備設立,詳情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