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列市泊車後 步往對面餐廳 4分鐘即收罰單 恐被暗中監視
管理公司回覆本報 事主違規但酌情取消
【明報專訊】一位新移民向本報反映,上月中旬將車停在列治文阿力山德路(Alexandra Rd.)一處露天停車場,前往馬路對面餐廳入座後才意識到停錯停車場,遂返回移車,前後不過5分鐘,卻已收到罰單,罰單中還詳細紀錄了自己下車後的動向。市民覺得毛骨悚然,並對該管理公司緊迫盯人感到極度不滿。
新移民Lidia表示,5月19日晚與朋友相約阿力山德路的「付小姐在成都」用餐,因對該片區不熟悉,見餐廳後車位全滿,害怕遲到的Lidia緊急停在一街之隔的Olympia Centre。
「那是一個露天停車場,我停的車位沒有專屬於某間商家的標示。」Lidia說,「在匆忙之中,只瞥見停車告示牌上寫免費兩小時,便放心下了車。」
與朋友會合之後,Lidia才得知,對面的停車位只供該商場顧客使用,「朋友還警告我說,可能會被開罰單。於是我一刻也不敢遲疑,馬上走出餐廳,回到車位上。」未料到,這時擋風玻璃上已貼了一張罰單,金額為86.5元。
Lidia大呼冤枉道:「令我想不通的是,我只不過是過了一個馬路落座又折返移車。當晚7時6分下車,罰單顯示時間為7時10分,也就是4分鐘後就被開單。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罰單備註欄上寫有:『該車主下車後往北走去』,這不是監控鏡頭,而是真人監視。很難不讓人懷疑,這家管理公司派人緊盯著從每輛車上下來的人。」
Lidia當即寫郵件申訴,但暫未獲答覆。
本報電郵停車場管理公司詢問,公司Diamond Parking Ltd運作副主席波里爾(Mike Poirier)回覆指,女讀者的確將汽車迫在該由其公司負責管理的一個私人停車場內,有職員目擊她泊車後便立刻離開有關物業範圍,此舉違反貼出停車告示的規定,因此向其發出違例通知。
波里爾續指,所有來自收告票者提出的申訴,都經由電子系統有紀錄,但公司沒有收到該讀者的回覆,而是次公司酌情處理事件和已取消違例通知,並希望女讀者了解印於通知背面的申訴程序。
家住列治文的項女士表示,曾經聽聞此處停車場的管理公司開單迅雷不及掩耳且毫不留情。
項女士提到,上月自己曾前往位於甘比路(Cambie Rd.)夾第五路(No. 5 Rd.)一間藥房購物,將車停在靠近該藥房的一處停車位。回車上時也意外收到罰單,仔細看才知,原來有一小片區域只屬於東南面一間雜貨店,「需仔細留意小字標示才知」。
Dong Hua W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