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05
    星期四

時事議題:NFT與加密貨幣

[2022.05.05] 發表
美國數碼藝術家Beeple的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以超過6900萬美元售出。(路透社)
中國人民銀行及發改委等部門2021年9月發出多份通知,將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正式列為非法金融活動,並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圖為四川都江堰市一家虛擬貨幣「礦場」。(法新社)
愛馬仕
MetaBirkins

【明報專訊】非同質化代幣(NFT)為近日熱門產品,網絡上不少人揮金購作收藏或投資,但NFT亦引起侵犯版權及欠投資價值等爭議。加密貨幣於全球流行多時,方便用家交易以外,亦掀起須加強監管等討論。

◆監管

中央2021年9月發出多份通知,明令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列為非法金融活動。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2022年4月發布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堅決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傾向」,從嚴防範非法金融活動風險,並提出6項行為規範。行為規範包括不可以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作為NFT發行交易的計價和結算工具;不直接或間接投資NFT,以及不為投資NFT企業提供融資等。

3協會呼籲,消費者應樹立正確消費理念,自覺抵制NFT投機炒作行為,警惕和遠離NFT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如發現相關違法違規活動,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阿里巴巴系內區塊鏈平台「螞蟻鏈」2021年9月表示,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數字藏品炒作、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數字藏品為名,實為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美國亦擬加強監管NFT,2022年3月彭博引述知情人士稱,美國證交會(SEC)正調查NFT創作者與交易平台,以查明NFT能否像傳統證券般用來集資。若屬實,部分NFT發行將面臨SEC規管。

◆價值

2021年3月國際拍賣行佳士得首次舉行的NFT網上拍賣上,美國數碼藝術家Beeple(本名為Mike Winkelmann)創作的jpg數碼圖像作品「每天:最初的5000天」(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以69,346,250美元(約5.4億港元)的天價賣出。NFT相關網站NonFungible.com指出,2020年10月前Beeple的作品價格約在100美元(約780港元)以下,這次高價成交突顯NFT炒風熾熱。

虛擬實境平台Decentraland的虛擬土地和其他虛擬物品,2021年11月以NFT的形式,以61.8萬枚MANA代幣賣出,時值243萬美元(約1900萬港元),較曼哈頓或三藩市的住宅平均價格還要高。

NFT不斷創出天價成交,林余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余沛2021年6月指出,NFT對市場而言仍太新鮮,目前市場難以為其定價,故產生現時價格發現(price discovery)的過程。美國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COIN)創辦人之一Fred Ehrsam於2021年6月預期,90%的NFT在3至5年內將變得一文不值。他解釋人們現嘗試各種事情,市場上會有大量加密貨幣和加密資產,但他認為NFT熱潮就像1990年代有大量互聯網公司湧現但大多沒有太大價值。

◆NFT爭議

版權問題

NFT流行後版權爭議不斷。NFT最大交易平台、被稱為「加密資產中的eBay」的OpenSea曾表示,其平台的NFT超過八成侵權、抄襲或濫發。OpenSea其後稱,此數字並不準確,卻未再提供更新數據。外界暫難估計侵權NFT真正規模,由於NFT市集「A貨」氾濫,無疑令NFT投資者蒙受損失。

2021年12月,美國NFT藝術家Mason Rothschild推出「MetaBirkins」系列NFT,不論名稱或外貌均與國際名牌愛馬仕(Hermos)的「袋王」Birkin bag相似,截至2021年12月10日銷售額達200個以太幣(ETH)(時值約600萬港元)。Mason Rothschild此前接受雅虎財經訪問形容,該NFT是「實驗」,希望將一件真實存在於現實生活的產品帶到元宇宙,故挑選具標誌性的Birkin bag入手。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愛馬仕明言MetaBirkins未獲品牌授權或同意,直斥該批NFT侵犯知識產權(IP)和商標權,屬於虛擬世界中假冒愛馬仕產品的一個例子。律師事務所Harbottle & Lewis合伙人Kostyantyn Lobov指出,今次爭議反映NFT市場「無王管」侵權生態,隨茷~牌日漸意識到其權利在未經同意下被使用,甚至會有商業用途,估計未來將有更多類似的侵權投訴。

不能核實原創者

任何人也可把他人的公司商標圖案或數碼藝術品等化成NFT,但不代表他們擁有了他人的商標或版權。英國《觀察家報》指出,NFT雖可追蹤交易歷史,但未必能百分百證明其代表的數碼資產屬原創。以知名塗鴉藝術家Banksy為例,他身分神秘,有人一直以Banksy的風格創作並以NFT出售,但NFT代碼卻不能證實這些NFT是否真的來自Banksy。

《觀察家報》解釋,即使有人聲稱擁有某件藝術品的NFT,但若他人能證明到自己的版權,擁有該NFT也毫無意義。換言之,NFT不一定能證明知識產權誰屬,只能顯示NFT這枚代幣本身的擁有權變化。

◆加密貨幣爭議

罪案增加

加密貨幣投資近年漸趨流行,相關罪案亦增加。2021年上半年,香港警方錄得496宗與加密貨幣有關的騙案,損失金額達2.14億港元,高於2020年全年的494宗及1.14億港元。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安全組警司范俊業表示,網上情緣騙案、網上勒索案等會誘使或要脅受害人以加密貨幣來轉帳,有騙徒亦會留意拍賣網站或討論區上的帖文,並假扮賣家以廉價出售加密貨幣,誘使受害人攜帶大量現金當面交收,而往往在點算現金期間搶劫;亦有騙徒假扮投資顧問推銷加密貨幣,後銷聲匿[。

網罪科總督察葉卓譽表示,警方2021年7月以街頭問卷調查訪問441名成年人,當中216人認為自己對加密貨幣有「一定認識」或「深入認識」,然而無人能準確回應基本問題,包括近七成人不知道投資加密貨幣風險,包括價格波幅大、沒有內在價值和不是所有本地加密貨幣買賣活動均受規管。此外,有82名受訪者稱對投資加密貨幣感興趣,但29人稱對加密貨幣「完全不認識」或「不太認識」,有54人不充分了解投資風險。葉表示,是次調查反映不少市民不認識加密貨幣特性,更有人高估自己對加密貨幣的認知,「他們的一知半解,很容易被騙徒誘使虛假投資或墮入其他騙案,蒙受損失」。

浪費能源

加密貨幣的「挖礦」活動需耗用大量電力。劍橋大學另類金融研究中心2021年的研究指出,全球比特幣「挖礦」的年耗電量約是149.4太瓦時(1太瓦時為10億度電),這已超過馬來西亞、烏克蘭、瑞典等國家的年耗電量,接近耗電排名第25的越南。評級機構惠譽2022年1月表示,美國愈來愈多加密貨幣「挖礦」活動,若不加以遏制,將對公用事業電力供應構成風險。

英國《自然通訊》(Nature Communications)雜誌2021年4月發表論文稱,比特幣或將躋身中國十大耗電行業,耗電量相當於煉鋼、水泥生產等產業。清華大學地球系統科學系教授關大博稱,若無適當干預措施和政策,密集的比特幣「挖礦」將可能破壞中國減排的努力。

國家發改委2021年9月發布關於整治「挖礦」活動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嚴禁新增,既有項目亦須加快退出。海南省2021年12月發布《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將「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實行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度電0.8元人民幣。有比特幣投資人對澎湃新聞表示,內地大型礦場用電成本每度約0.3元或以下;海南省2021工商業用戶每度電約0.12至0.19元。

●模擬試題

(1) 指出資料顯示的一項問題,並解釋這問題對香港人生活素質帶來的一項影響。

(2) 「科技發展有利於促進文化保育與發展。」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這個看法?根據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3) 解釋發展加密貨幣時,社會可能面對的挑戰。

(答題指引見另文)

●相關概念

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

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

區塊鏈(Blockchain)

(本刊發表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通通識 第751期]

更多教育
概念解碼:資訊保安
【明報專訊】資訊保安(Information security)是指對網絡、電腦設備等儲存或傳輸資訊的保護。隨資訊與通訊科技發展,社會與數碼... 詳情
爆point大全:垃圾徵費的挑戰
【明報專訊】立法會於2021年8月26日三讀通過《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日後市民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 詳情
影視看通識:從光影世界了解烏克蘭歷史
【明報專訊】自2月下旬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我們每天皆從新聞看到鋪天蓋地的戰爭畫面或相關資訊。儘管無人得知戰事的未來發展或終點,但至少有一點可以... 詳情
新聞有常識:首個國家植物園
【明報專訊】中國首都北京正式設立國家植物園,內有不少珍貴植物呢! ◆新聞節錄 國家植物園在北京正式揭牌。國家植物園是中國科學院植... 詳情
真假fun一fun:肯尼亞  不打招呼大件事?
【明報專訊】你有與人打招呼的習慣嗎?你會向第一次見面,或迎面而來的人打招呼嗎?我們沒有主動打招呼或許因為難為情,不過在非洲肯尼亞,任何理由不...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