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綱無「國家安全」 23條立法未提時間
【明報專訊】李家超在政綱提及,會落實《基本法》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但無提落實時間。政綱提出會在不同的安全領域,包括金融和基礎設施等,全面評估風險,以底線思維設定預案,防範及管控風險,惟內文未有「國家安全」4字。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國安工作的重要不言而喻,不提並非刻意淡化強硬形象,而是希望外界集中討論李家超就社會問題提出的對策。
劉兆佳:非淡化強硬形象
上屆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的政綱,以逾100字提及23條立法,包括表示「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相比下,曾任保安局長的李家超着墨不足20字。劉兆佳表示「不講不等於不做」,強調在俄烏戰爭的國際形勢下,本港面對的國安威脅日益嚴峻,未來或有更多涉及國安的法例出台。他相信23條立法是來屆政府的首要任務之一,很快會完成。
保安局回覆查詢稱,局方正積極推展23條立法工作,但由於疫情關係,需要重新檢討立法工作的進度。保安局長鄧炳強在早前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原訂下月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初步建議,受疫情影響會延遲至6月。
黎棟國:李提不同領域預案已涵國安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李家超的政綱只是列出大方向,因此較精簡,又說保安局已預告,23條立法今年6月會交上保安事務委員會諮詢。黎稱據他了解,很多議員期望今年內能完成立法工作。至於政綱沒有提及「國家安全」,黎棟國認為國家安全涵蓋的範圍很廣,即使沒有提及這4個字,但政綱有提出就不同的安全領域設定預案,已涵蓋了國家安全的一部分。
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認為,23條是憲制責任,相信新一屆政府會負起承接角色,完成立法工作。他又表示俄烏戰爭反映國家安全可牽涉金融等層面,形容李家超就其他安全領域設定預案的做法有遠見。
羅健熙:23條不能因有時間表而不諮詢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強調,23條立法諮詢愈多愈好,不能因為有立法時間表而不諮詢。他說政府須向社會解釋23條與《港區國安法》分別,以及立法後會否取代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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