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09
    星期三

華裔房東賣樓放租收兩家茶禮 拒新租客入住被索賠2.5萬元

[2022.03.09] 發表
大溫一華裔房東在出售物業的同時,又與租客簽訂3個月租房合同,結果房子提早成交,臨時趕房客不成反被訴訟。(王冬樺攝)

【明報專訊】大溫一名華裔房東在出售投資物業的同時,又與租客簽訂3個月租房合同,結果房子提早成交,臨時趕房客不成反被控訴。卑詩房東協會(LandlordBC)總裁表示,一旦簽訂合法的租賃合同,便產生強制力,房東必須提供住所。

近日,有一名華人房東S在社交平台上求助稱,自己正在出售一棟投資物業,為了不想讓房子在售樓期間騰空——「否則有被爆竊風險」,同時又與一對洋人伴侶簽訂了3個月的短租合同。因樓市火爆,S女士很快就收到心儀的出價。

「我們告訴房客不租了,當時他們雖已簽約,並支付了訂金,但人並沒有搬進來」,S女士認為,只要租客未入住,仍可通過口頭勸退,取得對方諒解。

不過S指,「他們(租客)起訴到小額法庭,判我們必須交鑰匙」。S女士公示的文件顯示,租客稱已獲得卑詩住宅租務辦事署(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依據住宅租務法判發的入住令(Order of Possession)。

到了這一步,S選擇逃避應對,「我們沒有給鑰匙,因為(以為)不是強制執行」,並指,希望不惜代價阻攔租客入住,「根本不能讓他們住進去。在加拿大,只要租客住進來,就沒有人趕得走。」拖延的代價是,S收到對方通知,稱等候入住期間被迫住在Airbnb產生巨額花費,加上精神損失,被要求賠償2.5萬元,「否則會進一步訴訟。」

多名房屋經紀表示,該業主一路都走向最錯誤的選項,先將簡單事情複雜化,「其實只需一開始將賣房成交日定在3個月後就可以,有租客可以照賣,但若又不想錯過好offer,就不能指望魚與熊掌兼得。繼而,她又無視法庭判決,將自己陷於被動境地。」

卑詩房東協會行政總裁赫特尼亞克(David Hutniak)向本報指出,就表面情形看,該個案「極不尋常」,不方便就此提供具體法律建議。但他強調,只要是合法的租賃協議,儘管只有「非典型」的3個月期限,仍表明房東有協議規定的提供住所的義務。

Dong Hua W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更多社區消息
Lululemon創辦人自爆35年前確診肌肉萎縮症 捐億元研療法
【明報專訊】本國瑜伽服人氣品牌創辦人自爆罹患一種罕見的肌肉萎縮症,並宣布捐款1億元去資助研究,期望在5年內找到根治方法。 瑜伽服品牌L... 詳情
失業增物價漲 食物賙濟庫求助升2成
【明報專訊】就業市場受疫情打擊,加上生活成本上漲,近年許多人都向食物賙濟庫領取食物以度過難關。目前每月到大溫食物賙濟庫(GVFB)領取食物的... 詳情
二埠學生當街遭2青年持刀搶劫 失外套背包
【明報專訊】新西敏市警公布,上周五(4日)發生一宗當街搶劫案,一名青少年遭到兩名年齡在16歲至18歲之間的白人青年持刀搶走外套及背包,警方呼...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