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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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追租「減辣」縮至3個月 業主肯減租可豁免

[2022.03.08] 發表
第五波新冠疫情下,不少店舖結業後無人承租,上月底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建議立法禁止業主向受疫情影響的指定行業租戶追租,原定措施為期3個月至半年,聽取意見後政府「減辣」,措施只限3個月,期內達成減租協議亦不納入新措施的規管限制。(鄧宗弘攝)
財政司長陳茂波出席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討論暫緩追租措施的會議,他稱措施生效後,今年1月1日起的欠租業主不可採取法律行動追討,「疫前租金可追,疫後租金請高抬貴手」。(網上會議截圖)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向受新冠疫情影響的指定行業租戶追租,引起地產業界反彈,財政司長陳茂波昨提出「減辣」,原擬為期3個月至6個月的禁追租期限,修訂為3個月的「保護期」,不會再按情况延長,並增加豁免條件,如業主和租戶在保護期內達成減租協議,便不受措施規管,但訂立硬性減租指標「不科學」,希望業主和租戶可商議雙方可接受的租金水平。

暫緩追租的法例草案擬本月提交立法會,陳茂波昨出席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民建聯、自由黨等多名出席議員普遍支持立法。陳茂波表示,聽取各界意見後,決定「保護期」只維持3個月,稱措施是非常手段,落實維持3個月是「給大家安心」。

稱硬指標不科學 難訂減租指引

陳茂波修訂禁追租方案,設豁免條件,若業主和租戶在保護期內達成減租協議,措施將不適用,工聯會梁子穎、紡織及製衣界陳祖恒關注政府會否設定業主減租幅度,以獲得豁免。陳茂波稱,政府難以訂定「有意義的」減租指引,市場租賃情况不一,訂立硬性指標亦不科學,希望業主和租戶可商議雙方可接受的租金水平,便毋須動用措施。若在保護期前已達成減租協議,陳茂波說,在保護期內再確認減租協議,可獲當局承認。

「疫後租金請高抬貴手」

近日已有業主入稟追租,新民黨容海恩問到,有關入稟在立法後是否有效,陳茂波說,假設條例在4月1日生效,保護期將是4至6月,其間法律行動會暫停,業主只可追收今年1月1日前租金,「疫後的租金請(業主)高抬貴手」。

選委會譚岳衡稱,有業主擔心租戶在3個月後關閉,難以追收租金,陳茂波說業主有租戶的3個月訂金在手,又稱租戶投資店舖後不會輕易結束,至於措施完結後具體如何還租金,陳認為應由業主和租戶自行商量。

地產及建造界龍漢標稱,不少業主反映措施影響其現金流,或被迫解散員工,要求政府「收回成命」,建議給予租戶租金津貼。陳茂波回應,銀行會有彈性考慮,順延業主的貸款安排等。

中小企聯會稱無用 「遲3月執」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稱,新加入的豁免條件不設減租幅度要求,「即減2%都不受規管,盞搞!」他說,業主在措施期限屆滿後一次過向租戶追租,小商戶沒足夠現金流交租,結果僅「遲3個月執笠」,「(政府)不如集中精神搞好疫情,等商戶可開門做生意」。

稻苗學會主席徐汶緯相信,減租幅度需業主和租戶雙方達成協議,否則業主在3個月亦不可追租,認為措施豁免條件是否設減幅的問題不大。

(新冠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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