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用地欺詐案 周達權分拆審訊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和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將軍澳工業h租約被控欺詐罪,昨於區院提訊。控方申請將周達權的控罪分拆審訊。因應懲教院所「鎖倉」檢測,黎智英昨未能到庭應訊,代表律師一度稱未能聯絡黎,最終致電黎並獲指示不反對分拆案件。法官陳廣池批准分拆案件,周達權將另於7月21日再提訊,其餘被告則按原定日期審訊。其間周達權和黃偉強續准保釋,周另獲准豁免到警署報到。
被告黎智英(74歲)、周達權(64歲)、黃偉強(60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昨申請將周達權分拆一案審訊,於7月再提訊,餘下黎和黃的案件則按原定的3月14日開審。控方呈上修訂控罪書,由原本3名被告同面對一項欺詐罪,修訂為黎及黃同控一項欺詐,周則獨自面對一項欺詐罪。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表示,懲教署不批准以電話聯絡黎,亦暫未能安排視像通訊,故申請在沒有黎的指示下處理分拆申請。而辯方暫不見有對黎不利之處,不會作相關陳辭;陳官則質疑為何辯方不能通電話,卻能以視像通訊,不能接受因而在沒被告指示下分拆案件,荓惜閮顜U聯絡懲教署安排。
獲豁免到警署報到
陳政龍在休庭1小時後稱,透過電話獲黎智英指示不反對分拆案件,而周達權及黃偉強均不反對分拆;官隨即批准分拆案件。周達權一方另申請豁免到警署報到,陳官稱「原先無諗住咁進取」,但基於控方不反對,批准豁免報到。
【案件編號:DCCC 349、349a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