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公安部長重申 赴美返加須提供72小時內檢測證明
【明報專訊】聯邦公安部長布萊爾表示,只要加拿大公眾衛生局仍然倡議,加拿大人南下美國後,返回加國時必須提供72小時內完成的核酸PCR檢測證明。布萊爾是接受CTV周日節目"Question Period"時,回應了主持人的提問。
他又表示,必需入境人士完全接種疫苗的要求,同樣顯示出對抗疫情上,能減低感染的風險。疫情開始以來提供的新證據和新數據一直在轉變,政府會繼續跟從加拿大公眾衛生局的建議。
美國將於11月8日重開陸路邊境讓外國人入境,但是入境者必須完全接種疫苗,但美國未有要求入境者提供PCR檢測陰性證明。
布萊爾表示,要求回國加人必需有PCR檢測陰性証明,並不是政府反對旅遊的信號,加人若是要短暫前往美國,不論是一天或是兩三日,都可以先在加國完成PCR檢測才出行。
據聯邦政府數據,今年2月至7月透過陸路關卡入境,在邊關進行的PCR檢測,接近40萬個(397,497個),有0.2%的陽性結果。
聯邦首席醫療官譚詠詩醫生前日表示,加人從美國返回國境時,提供PCR陰性檢測證明,是慎重的做法,有實際需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