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稱收無效「重印」優惠券 OK便利店未有回覆
【明報專訊】市民可用八達通到指定便利店拍卡領取電子消費券,昨日至下周四在OK便利店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將獲贈4張總值20元的優惠券。有到OK便利店領取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投訴,兩張獲贈的現金券無法使用,優惠券印上「重印」字樣及日期不符,「不少人排隊一個多小時拍卡領第一輪消費券,是為20元優惠,結果卻無法使用,是整蠱市民嗎?」本報周四向OK便利店查詢發放「重印」優惠券的原因及數目等,昨截稿前未獲回覆。
投訴人阿怡(化名)8月3日用自己及家人的兩張八達通,到OK便利店跑馬地浩利大廈店領取第一期消費券,獲贈8張每張5元的優惠券,優惠券至9月30日到期。阿怡表示第一張順利使用,9月用第二張優惠券時店員稱「張券已用過」,她以為自己搞亂,於是丟棄該券。
店員稱「已用過」 事主發現領取日期不符
及後阿怡順利用第三張優惠券,用第四張時店員稱「該券在8月16日已用過」,但阿怡稱肯定該日無到過OK便利店購物。她細看該張優惠券發現,券上印有「重印」字眼,日期是8月2日,而非她領取優惠券的8月3日,然後她發現餘下尚有兩張優惠券均出現同樣情G。
阿怡上月致電OK便利店客戶服務熱線表達,問及第二輪消費券時會否再派優惠券,她稱當時職員答「不會再派」,並稱與經理商討後再回覆,惟事過10日仍未收到回覆。阿怡表示並非要討回20元優惠,而是想知道事件是店員無心之失印錯優惠券,抑或店員蓄意中飽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