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明年3月27日起「禁塑」
禁用塑膠購物袋發泡膠容器 違規商家可被罰萬元
【明報專訊】為幫助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塑膠污染,列治文市議會通過「禁塑令」,從2022年3月27日起生效。市內商戶將禁止使用塑膠購物袋、發泡膠食品容器及塑膠飲管,標註「可生物降解」的塑膠品亦不能除外。寬限期過後,違規商家可被罰1000至1萬元不等。
列市府於本周一晚通過「即棄塑膠及其他物品10000號附例」(Single-Use Plastic and Other Items Bylaw No. 10000),將向在列治文經營的所有商戶執行,包括商業、零售、飲食攤販/餐廳,以及在活動中做零售或飲食業務的企業。
「禁塑令」規定,商戶將不得使用發泡膠食品容器,包括含有發泡膠的杯碟、碗盆、紙盒、鉸鏈接合或有蓋容器等,但此例不適用於醫院或「社區護理與支援生活條例」認可的護理院;其二,不得售賣或提供塑膠飲管,包括標註「可生物降解」或「可分解」的塑膠材料吸管,服務需特殊輔助的顧客時除外。
第三,不得售賣或提供新的塑膠購物袋(包括標註「可生物降解」或「可分解」),循環再用的除外。
包裝以下商品時,仍可用塑膠購物袋包裝:水果、蔬菜等散裝食品;釘子或螺絲等散裝金屬用品;冷凍食品、肉類、家禽或魚類;花卉或盆栽植物;預先包裝的熟食或烘焙食品;藥房取得的處方藥等。
市府解釋,現有的工業堆肥場設施只能分解食物殘渣和庭院廢物,無法有效分解「可生物降解」的塑膠垃圾,最終分解出來的產品,通常仍會有少量塑膠殘留物,故「禁塑令」亦包含標註為「可降解」的塑膠品。
列市市長馬保定(Malcolm Brodie)表示,「必須承認,一次性塑膠是造成海洋、當地水道和其他自然區域環境破壞的重要原因,透過減少使用此類不必要的廢品,可支持發展更具持續性的循環經濟。列治文市是公認的可持續發展領導者,我們期待與當地企業和消費者合作,從一次性塑膠過渡到更可接受的替代品。」
列市府表示,為了讓企業有時間用完庫存並過渡到其他替代品,「禁塑令」生效前有6個月的時間準備,明年3月生效後亦留出了6個月的寬限期,即到2022年9月才會正式開始執法。
此外,違規的商戶,只在充分教育並發出充足通知後才會受罰,違反附例企業將被處以1,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款及各項起訴費用。
根據過去兩個月於商業研討會上收集的社區反饋,列治文市府將提供資源進行公眾宣傳,並幫助當地企業適應新規,例如發放「禁塑令」商戶資料包,指導商戶選擇可接受的替代品,及提供可放在收銀處向顧客宣傳的材料工具等。
以發泡膠食品容器舉例,市府推薦的替代品包括無塗層纖維(普通紙)、聚丙烯塑料襯里纖維、可循環回收塑膠、陶瓷、玻璃、金屬、竹子等。
根據大溫都會局統計,列市每年傾倒入垃圾堆填區的塑膠袋、發泡膠杯與容器及塑膠飲管的數量超過3,500萬件,合計660噸;加拿大每年產生2.9萬噸塑膠垃圾;在全球範圍內,每年至少有800萬噸塑膠垃圾泄漏到海洋中,相當於每分鐘將一卡車體積的塑膠垃圾傾倒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