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操縱鋰電池價格訴訟和解 日韓9大廠賠加人2130萬 曾購電子產品者至少可獲賠20元
【明報專訊】包括韓國三星、日本索尼等在內的9個電子產品製造商,因為捲入「電池門」在加拿大涉入多宗集體訴訟,訴訟結果近期揭曉,安省、卑詩省和魁省的法庭已經批准加拿大人可以獲得總額為2,130萬元的經濟賠償。
曾經在年2000至2011年期間,購買了手提電腦、手機、數碼相機或其他任何配備了可充電鋰電池的電子產品的人,將可獲得最少20元的賠償。索賠者基本上毋須出示收據。
但如仍保留這些收據的話,取得的賠償更可能不止20元,具體多少﹐就要視乎他們購買那些產品。
有關集體訴訟一切都源於「違反反壟斷法」。
2000年至2011年間,9個公司包括三星、索尼、LG、東芝、日立、松下等和NEC被發現故意限制電池的輸出和人為抬高價格。操縱計劃導致鋰電池和相關產品的價格上漲﹐並在加拿大銷售了十多年。
提出集體訴訟案的興訟人最終與每家公司達成和解,各家公司將根據他們在「違反反壟斷法」中的角色而支付相應的和解費﹐總計約2,130萬加元,現已獲批出。
負責今次官司的安省律師行Siskinds及卑詩省律師行Sotos在網站上表示﹐和解是對有爭議的索賠的妥協,而不是承認責任。
而和解協議解決了今次的訴訟。和解費現可分發給符合條件的索賠人。
那些人可以索賠﹖
所有於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間在加拿大購買了鋰電池或相關產品的人。
鋰電池產品進一步定義為「筆記本電腦、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電子書閱讀器、MP3播放器、個人數字助理、手持GPS、手持視頻播放器、手機、智能手機(不包括作為服務合同的一部分出售的手機和智能手機)或更換任何這些產品的電池。」
索賠人須在12月17日前登入https://kccsecure.com/batteriessettlement/en-US/Claimant提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