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社:新界1965頃地政府未研究 稱563頃可10年內建15萬伙
【明報專訊】本港土地供應緊張,政府早前提出研究簡化規劃程序及放寬濕地緩衝區發展密度以加快釋放土地。公共專業聯盟及本土研究社最新研究發現,剔除濕地緩衝區等生態敏感區後,新界約有1965公頃土地未被政府詳細研究,當中14組涉約563公頃土地,在現有基建及社區配套下,可於未來10年內發展公營房屋,估計可提供最少15萬個單位,認為政府應盡快發展,爭議亦較發展濕地緩衝區少。兩團體亦憂政府發展濕地將引致更大爭議,甚至觸發司法覆核,最終「因快得慢」。
公專聯及本研社最新研究發現,現時新界約有1965公頃土地未被政府展開深入規劃研究,本研社再以相關土地附近有否基建配合、地塊是否相連等原則,透過地圖軟件篩選下,最終整合出14組土地可於未來10年發展,涉約563公頃,面積最大一組土地位於橫台山及八鄉,涉逾110公頃;坪輋及新田亦各涉逾81公頃(見表)。
14組地有配套 不涉生態爭議
公專聯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表示,該14組土地不涉填塘或破壞生態的爭議,周邊亦有基建配套,在現行城市規劃程序下,可在未來10年內完成發展,認為要發展這些土地,不一定全部需以大型鐵路帶動的高密度模式,可考慮配合鄉郊環境作中密度鄉郊式發展,如每幢樓宇建10多層,估計以此模式,該14組土地可建15萬個公營住宅單位,容納約40萬人,「如果政府能善用,將可在未來10年加快公屋供應速度」。
發展濕地勢掀覆核 因快得慢
黎認為,政府是以《城規條例》冗長作藉口來發展濕地,質疑若政府捨易取難發展濕地,勢必引起團體及社區反對甚至觸發司法覆核,最終「因快得慢」,發展該14組土地是較務實做法。
本研社成員陳劍青表示,該14組土地中,部分地段包括流浮山一帶棕地,涉近40公頃,鄰近政府正發展的洪水橋新發展區,認為政府應將流浮山棕地一併納入新發展區範圍作整全規劃;另一位於元朗南新發展區附近、鄰近山廈村及欖口村的13公頃土地,大部分為棕地及私人土地,建議透過《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部分預留作丁屋發展的「鄉村式發展」私人用地。
「土地共享」被指發展商主導
政府:嚴格審批
至於屏山北一帶亦有逾37公頃土地可立即發展,部分屬發展商土儲,陳劍青亦認為政府應採用條例收回發展,又指由發展商提出申請的「土地共享」模式是由發展商主導規劃佈局,不能做到政府主導收地模式下平衡規劃、環境及社區配套,認為政府要改變現行發展思維而非發展程序。
發展局料5年引例收500頃
發展局回覆稱,留意到不同團體建議進一步考慮新發展區附近地區的發展潛力,對各項有效增加土地供應方案持開放態度,推展未來工作時會加以考慮。當局稱,過去一直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等收地作公共用途,過去兩個年度已收回約90公頃土地,估計未來5年將引例收回近500公頃土地。
當局續稱,所有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申請均會經過嚴格審核,確保符合法定要求,政府失去規劃主導權一說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