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認磚襲警車拒捕盼囚18月 控方稱太寬大 官:何來寬大?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0日有網民號召全港「八區開花」,其中旺角有4人被捕,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損壞等罪,其中一名汽車美容公司老闆涉用磚頭襲擊警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各刑事損壞及拒捕罪,還押候判。辯方庭上求情稱,被告認罪且事件中無警員受傷,控罪沒有判刑指引,冀法庭考慮18個月監禁,控方則認為該刑期過於寬大。法官質疑,刑期上調會達到非法集結或暴動級別,反指「18個月何來寬大?」
官質疑增刑期將達暴動級別
4名被告依次為地盤工人王嘉麟(案發時25歲,下同)、港大學生劉俊樂(20歲)、商人劉育承(28歲)及售貨員鄧如良(58歲)。控罪稱,王嘉麟和劉俊樂被控於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劉育承被控一項刑事疰a罪和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涉破壞一輛警車和抗拒警員A;鄧如良則被控在同日同地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和襲擊警員B。除劉育承認罪外,其餘3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亦於昨日開審。
同案3被告否認非法集結暴動開審
據認罪被告劉育承的控方案情指出,前年11月10日晚上9時多,亞皆老街近彌敦道一帶有非法集結者堵路,他們把垃圾袋放在行人過路線阻礙車輛行駛。警員追捕有份參與的首被告王嘉麟,他曾大呼:「有警察呀,快屭哄v。王被制服時頭部受傷,後被帶上警車AM7093。
有人從後追趕及把雜物擲向警車AM7093。警員A看見第三被告劉育承拿蚇j頭追跑,擲向警車。A及其他警員追截劉,他被按在地下時極力反抗,警員遂使用警棍及膠手扣。劉在錄影會面警誡下說「對唔住,我做錯啦,但我無狫縑v。
開案陳辭則稱,偵緝警署警長49232及女偵緝警員6614看到身穿白色連帽衛衣、戴眼鏡的次被告劉俊樂,把一袋黑色垃圾放在行車線,警長遂跑向他,大聲說「警察,咪郁!」。劉即轉身逃跑,最終被制服。
警員B則看到約20名穿深色衣服、戴口罩的示威者包圍警方封鎖線叫囂,更有人向警方投擲磚頭、水樽等雜物。B看見黑鴨嘴帽、黑框眼鏡、深色衫褲的第四被告鄧如良向他投擲物件,隨即感到左腿前方被擊中及痛楚。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5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