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華裔科學家遭解僱文件不惜上庭 議長抨政府干涉眾院管轄權要求駁回
【明報專訊】聯邦國會眾議院議長羅塔(Anthony Rota)周四稱,聯邦政府拒不交出有關兩名科學家遭機密實驗室解僱的文件,這是侵犯國會特權,法庭不應受理政府的申請。
羅塔周四在向聯邦法院發出的動議通知書中稱,眾議院享有特權,有權要求傳召相關人士抑或要求呈交其認為對職能有必要的文件和紀錄,而這種在憲法上根深蒂固的權力,是本國國會民主制度的基礎,也是國會在作為「本國至高審查者」及向政府部門問責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基礎。
通知書補充稱,行政和司法部門無權質疑、否決、修改、控制或審查眾議院行使這一特權,而在本國民主政府制度下,眾議院在行使這一權力時,享有不受限制的權力及權威,否則,這將跟本國國會民主和權力分立的基本特徵背道而馳。它並強調,只有國會本身有權廢除、修訂或限制其享有的特權。
反對黨上月初聯手要求加拿大公眾衛生局(PHAC),交出華裔科學家邱香果及其丈夫程克定被溫尼辟國家微生物實驗室(National Microbiology Laboratory)解僱未經刪節文件。
PHAC主管斯圖爾特(Iain Stewart)稱,根據《加拿大證據法》(Canada Evidence Act),他無法公開「敏感或可能具有傷害性的資訊」,除非司法部長或聯邦法院授權。斯圖爾特因此事被傳召至眾議院,受到羅塔公開訓誡。
由於擔心公布有關國際關係、國家安全和國防等敏感情報帶來的影響,聯邦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提請法院禁止公開相關文件,並指定身分亦為自由黨國會議員的議長羅塔為此事的答辯人。
羅塔在通知書中稱,眾議院已表明無意修改或限制其特權。他並認為,聯邦司法部長的申請旨在讓法庭超越其合法權力範圍,並干涉眾議院行使特權的專屬管轄權,至於法庭缺乏憲法管轄權這樣做,因此有關申請應予駁回。
拉梅蒂尚未就事件作出回應,法庭也未確定聽取羅塔申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