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蘋果刊籲制裁文章 國安警拘5人 2019年起數十篇 涉「串謀勾結外國」 報社:如常出版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昨日首次以《港區國安法》之名,針對傳媒刊出的文章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蘋果日報》5名董事及總編輯等負責人,指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大舉搜查壹傳媒大樓,檢走包括新聞材料的大批物品,如記者的電腦;凍結涉及蘋果日報的3間公司約1800萬元。
警方稱自2019年起,《蘋果日報》有數十篇呼籲外國實施對香港和中國進行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文章,形容有關文章是「整個串謀計劃的重點」。
明報記者
據悉,當局最快今日決定是否檢控被捕5人,若檢控,將於明日(周六)提堂。按國安法,干犯上述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拘社長總編 最快今定是否檢控
外界憂慮昨日行動會否影響《蘋果日報》營運及出版,《蘋果》昨日向讀者發公開信,形容「這是香港最壞的時代」,稱針對該報的指控,歷史必有公論,而該報今日如常出版。
8傳媒工會:憂國安法「武器化」 嚴重威脅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等8個傳媒工會組織發聯署聲明,表示對國安處拘捕《蘋果》管理層及搜查報館感到震驚。聲明指事件令傳媒及公眾擔心,國安法被「武器化」,有恃無恐針對報道及文章,對媒體管理層和新聞工作者作出拘捕,對新聞自由構成嚴重威脅。
另外,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認為事件引起業界廣泛關注,促當局必須以公開透明方式處理,以釋新聞業界及公眾的疑慮。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就稱支持警方執法行動,又指「新聞自由」不是違法的「擋箭牌」,違法便須受法律懲處。
獲手令 500警搜6小時檢記者電腦
警方國安處昨晨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以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並搜查壹傳媒大樓。整個行動動員500警力。警方稱法院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一)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發出的法庭手令,授予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搜查歷時約6小時,過程中有警員打開記者的電腦,最後至少檢走44部電腦。
「文章是串謀計劃重點」 李桂華:提供口實予外國
國安法第4條列明按國際人權公約,香港享有言論、新聞、出版自由;但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2019年起至今,《蘋果日報》有數十篇實體及網上的中英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他說:「我們有好強烈的證據顯示,上述文章是整個串謀計劃的重點,藉以提供一些口實,給外國或境外機構作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制裁。」李稱被捕的5人,部分人也是該日報的東主、出版人和編輯,「所以當中文章的內容、風格和方針,實在是責無旁貸」。
國安法去年生效 被問執法理據
李:日後檢控會與律政司商量
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警方調查涉及2019年起的文章,被問當時國安法未實施,執法有何理據,李桂華稱2019年起至今找到數十篇有關文章是「實際情况」,至於日後若檢控,警方會與律政司商量清楚如何處理。他回應英文提問時透露涉案有逾30篇文章。被問涉案的是新聞報道抑或意見文章,他沒正面回應。
李家超籲勿「同流合污」
楊健興:言論令公眾害怕
保安局長李家超說,行動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行動針對的是涉嫌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一般新聞工作者和他們不一樣,不要和他們扯上關係,要和他們保持距離」,又謂「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
被問拘捕《蘋果》高層及凍結資產,是否另一方法將《蘋果》停刊,李家超稱當局採取任何行動都是依法行事,「一間公司的運作,當然自己公司要決定」,但法律上可採取的任何措施,當局亦必會考慮。
記協主席楊健興說,李家超明言不應「同流合污」,會令公眾害怕,「買報紙是否等於支持他們(《蘋果》)?如廣告商登廣告、有業務交往,會否被視為同流合污?」他稱李家超言論造成的心理影響,會令媒體難以運作。
警將要求刪文 7銀行禁處理3公司資產
據了解,警方將要求《蘋果》在指定時間內移除涉嫌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的文章。此外,保安局長已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據悉政府要求7間銀行不可處理該3間公司的資產。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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