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假結婚調查積壓 入境處:不懂查案者亂評
【明報專訊】多年來一直有非港人與港人「假結婚」以獲取香港居留權,審計署發表報告稱,入境處處理懷疑假結婚個案需加快,截至去年底逾2000宗積壓個案中,7.5%逾6年未完成,有內地轉介入境處個案7年至疑犯離世仍未成功跟進。入境處在審計報告中回應「處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建議」,但處方昨晚深夜發稿回應,指「對於一些不懂刑事調查的人胡亂批評執法部門的個案處理手法,嚴重破壞入境處專業形象,該處深表遺憾」。
新一份《審計報告》表示,截至去年12月,入境處積壓2609宗未完結懷疑假結婚個案,2237宗交專案小組處理,當中7.5%逾6年仍未處理完,5.4%已處理4至6年,37.4%已處理2至4年。審計署認為入境處應加快處理積壓個案。
審計:有疑犯離世調查仍未完成
審計署又發現,入境處追緝疑犯有待加強。其中一宗個案,一名香港男子分別在內地和香港與不同內地女子結婚,之後擬在港和第三名內地女子結婚,被入境處發現,撤回擬結婚通知書。內地2011年審批一名女子單程證申請時懷疑該男子重婚,2012年將個案轉介入境處。入境處將男子資料輸入電腦系統,到2019年更新個案時發現男子同年1月離世。
入境處:蒐證需時 難一概而論
入境處昨晚發新聞稿解釋,該處對上述疑犯多方調查追蹤,惟多次突擊家訪調查不果;該處把該人資料存入電腦系統,以待使用入境處服務時跟進,「奈何疑犯未有使用入境處任何服務,最終從死亡登記系統發現疑犯已身故而有關個案未能繼續跟進」。入境處強調,「每宗假結婚個案皆有其獨特性,嚴謹精密的蒐證程序需時,以及就每宗個案需要蒐集的證據都不盡相同,調查時不能只考慮片面資料,更不能一概而論」。
婚姻監禮名單 34人不符資格
此外,審計署發現入境處的婚姻監禮人名單上,並非所有人都合資格。《婚姻條例》訂明,婚姻監禮人必須是律師或公證人,審計署審視去年11月20日入境處婚姻監禮人名單上的2277人,發現有34人不是律師或公證人。
入境處回覆審計署稱,會採取措施加快處理積壓個案,加強查核懷疑假結婚個案。至於有婚姻監禮人不合資格,入境處稱依賴監禮人申報,及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提供資料,以確定監禮人的執業狀况,會探討定期比對監禮人名單和兩個專業團體的名單。
稱婚姻有效性不因監禮資格影響
入境處回覆本報查詢稱,據《婚姻條例》第5F條,婚姻有效性不因婚姻監禮人資格變更而受影響。若婚姻監禮人不再符合訂明條件,須在14天內以書面通知婚姻登記官。發言人又稱,將定期檢視婚姻監禮人的專業資格。
明報記者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