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就女童虐殺案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明報專訊】5歲女童臨臨被虐致死案引起公眾關注,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在商台節目建議,政府應就案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各層政策並改善漏洞。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雷張慎佳在港台《香港家書》則表示,本港須立即成立兒童死亡個案調查機制,了解守護兒童者錯失介入的契機,並修補箇中不足。
本報向勞福局查詢會否就個案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局方未有正面回應,僅以勞福局長羅致光在本月20日與傳媒的談話回應,稱法律改革委員會將在未來一、兩個月完成有關工作,政府定會認真檢視其建議。
法改會2006年成立「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前年初步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對無保護易受傷害人士受嚴重受傷或身亡的照顧者或同住者,需被判監禁,小組委員會的最終報告將在未來1、2個月完成。
團體:女童虐殺案反映機制多漏洞
歡迎法改會倡「沒有保護罪」
對於5歲女童被虐案件,黃翠玲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案件反映現時機制存在很多漏洞,需改革相關法律、加強相關機制等,她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檢視案件的漏洞,並提供建議和措施填補。她又稱,歡迎法改會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認為可及早舉報和介入虐兒個案。她表示,若立法設強制舉報機制,教師和社工或有疑慮,建議政府立法的同時,需向相關業界提供培訓,並向家長提供管教課程等配套工作。
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梁美芬在同一節目表示,不少國家已設「沒有保護罪」,例如英國、新西蘭等,最高刑罰是判監20年,稱立法可起阻嚇作用,防止發生最壞情况,她認為,法律上不難判斷某人是否已盡力協助受害人。她表示,本港或需新政策,由曾受兒童心理學、心理治療的專家跟進虐兒個案,而不是依賴駐校社工。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雷張慎佳在港台《香港家書》表示,本港須立即成立兒童死亡個案調查機制,找出慘劇根源,了解守護兒童者錯失介入的契機,並修補箇中不足,她促請本港成立法定的兒童事務公署,委任全職的兒童事務專員,專注兒童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