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無權進民宅執行居家令 不會截停汽車 上班不需證明
[2021.04.11] 發表
【明報專訊】多倫多警方署理警察總長拉馬昨(10)日表示,與之前省府頒佈的「居家令」一樣,警方不會截停汽車,查問乘客的目的地,亦沒有權力進入民宅,執行「居家令」。
警方的執法將會集中在個人和商業上,譬如說市民違反聚集人數規定,這觸犯了《重啟安省法案》。
若執法者有合理理由,懷疑有人違反「居家令」,有權要求市民交出身分證明文件,若市民不服從,就會被票控。
安省省府規定戶外聚集人數不能超過5人,而家居只能有同一屋簷下的人士,不能有不同居住的訪客親友。
拉馬呼籲市民盡量留在家裏,只有在辦理必需事務時才外出。他表示,市民都有責任和義務,確保社區安全。
警方又指出,市民外出上班並不需要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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