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白票無影響選舉毋須規管 謝偉俊:倘有人煽動或違國安法
【明報專訊】中央修改本港選舉制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孺M律政司長鄭若驊說,會研究現時條例規管「白票」是否足夠。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表示,投白票無影響到選舉結果,毋須過分規管;至於有人組織投白票,過程中發表煽動文字,挑起社會分化,甚至破壞政府運作,就有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和《刑事罪行條例》。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謝偉俊說法理論上正確,但必須有犯罪意圖,即行動目的是要製造仇恨或顛覆政府,而他認為以投白票達到此目的是相當無可能。
陳文敏:法例難禁 多灰色地帶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昨接受商台訪問稱,若法例上要規管選民不能投白票,會有許多灰色地帶,因為難以強迫選民投某一人、不准投票予某人,或做某一種投票的方法。至於宣傳或鼓吹投白票會否違法,他認為法例上可以做到,但實際運作上,「如果我鼓勵人投白票,可能會禁止這行為;但若我是教人無一個候選人適合,叫大家按自己意願投票,咁又點呢?」
謝偉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稱,現階段毋須過分規管投白票,認為若將選舉的內容「改得太多或者太嚴苛,可能對於市民適應時會不太舒服」。不過,他說如果相關行為已去到有規模、有組織、無差別地鼓吹煽動市民投白票,雖然白票影響不到選舉結果,但提醒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刑事罪行條例》的第9和10條有關「煽動意圖」的條文。
湯家驊:無犯罪意圖沒問題
謝偉俊續稱,若說要抵制政府運作、抗議社會貧富懸殊而投白票,用煽動性的文字或論述,掀起社會階層的分化或抵制政府,藐視司法,亦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第9和10條。他稱,將來若鼓吹市民投白票的組織,牽涉到外國勢力或資金,就可能與國安法有關。湯家驊回應查詢稱,若以投白票來表達不滿,無犯罪意圖就沒問題。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表示,白票運動對選舉結果完全無影響,不理解政府覺得有何問題,「不如直接講是否所有人要投票支持政府,才是唯一可能的選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