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官員在拘孟過程中 辯方稱確實屬協助FBI
涉「濫用程序」第二分支辯論完結
【明報專訊】孟晚舟引渡案關於「濫用程序」第二分支辯論昨日完結,孟晚舟的律師指出,騎警在孟被捕後3日搜查其電子設備序列號,是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做資料收集,即使符合程序,亦不改變違法的本質。
孟晚舟「濫用程序」第二分支——「加拿大逮捕孟晚舟時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的證據辯論於昨日上午完結。
針對司法部律師上周稱孟方不足以證明美加串謀對孟晚舟進行蒐證,孟方律師達克特(Mona Duckett)表示:「我方並不是說串謀是由美國主導的,無論是不是在遵照美國下達的指令行事,不可否認的是,加國官員在過程中的確協助了FBI。」
達克特重申,皇家騎警理應根據逮捕令的要求,將2018年12月1日乘機抵溫的孟晚舟「立即」逮捕,但事實卻是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先進行攔截盤問,騎警延遲3小時才逮捕孟。
針對控方表示這是程序上合理的先後排序,達克特指:「問題不在於邊境局是否有權盤問孟晚舟,而是在於是否必須在當日、在逮捕令執行之前進行。我們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毫無理由。」
另一名孟方律師帕沙拿(Tony Paisana)表示,騎警從邊境服務員手中接過孟的電子設備及密碼,3日後又搜查了設備序列號,這是根據FBI要求展開的資料收集。
司法部律師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上周表示,搜查電子設備的內存資料是警方給證物存檔的例行程序,帕沙拿昨日反駁道,電子設備資料收集具有侵入性,即使符合程序,亦不改變其違法的本質。
孟方指加拿大政府「濫用程序」的四大辯論分支為:「孟晚舟被美國總統特朗普用作與中國談判的籌碼」、「加拿大逮捕孟晚舟時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孟方指控美國隱瞞案件紀錄或說謊」、及「美國無權對身為中國公民的孟和不在美國發生的指控行為定罪」。
第四分支辯論將於本周完結,第三分支將於4月下旬登場。若一切順利,引渡案有望在5月中旬之前完成審訊過程。
昨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孟晚舟如常出現在卑詩高院大門,她身穿黑色套裙、湖藍色高跟鞋,在保安陪同下快步入庭,只不過今次她稍顯疲憊,亦未攜名牌手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