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查冊重提收緊 董事地址不披露 先訂後審5月交立會 記協批打擊新聞自由促擱置
【明報專訊】港府突重啟限制公眾查閱公司登記冊資料程序,5月將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分階段收緊查冊安排,至2023年底全面實施《公司條例》中有關對公司登記冊個人資料的保障,不再向公眾提供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及董事和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香港記者協會強烈反對收緊查冊,認為政府未諮詢各界便執意重推,打擊新聞自由,要求即時擱置。有法律界人士稱收緊查冊影響處理法律事務,例如公司買賣及背景調查(見另稿)。
立法會2012年通過修訂《公司條例》,限制披露公司董事住址及個人的身分識別號碼,但當年遭傳媒及其他業界反對,令有關條文雖載於新《公司條例》但至今未實施。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上載的會議議程及討論文件顯示,將在4月9日討論公司登記冊上個人資料的保護,重提限制披露上述資料。
2012曾修例 遭各界反對未實施
根據文件,政府認為有急切需要實施新查冊安排,登記冊上只顯示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而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屬受保護資料,只可由「指明人士」透過申請取得有關資料,而法庭可在合適情况下披露,有關人士亦可申請不提供舊有文件上的受保護資料,予公眾查閱。
3階段落實 不提供完整身分識別碼
政府建議分3階段落實新安排,直至2023年12月第三階段實施後,有關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將舊有文件的受保護資料不再提供予公眾查閱(見表)。財庫局稱,有關安排需訂立附屬法例,包括生效日期、新查冊安排的行政、程序及技術事件的規例,附屬法例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進行。
局方預計,每年有約170萬份載有受保護資料的文件,需經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登記、處理及分流至公眾及受保護登記冊,而需處理原本載有受保護資料的文件則多達約4000萬份,預計2023年底完成綜合資訊系統的全面翻新計劃。
記協:針對傳媒 走回頭路
學者:收窄資訊流動空間
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改動明顯針對傳媒,嚴重影響及打擊記者調查報道,「落實新安排後,條路會斷了」;他說政府近日表明會制定法例防「起底」,用同一理由收窄公司查冊是藉口,政府不但無按承諾訂立《資訊自由法》,更走回頭路。
中大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蘇鑰機認為新措施會收窄資訊流動空間,又說不同行業當年都提出反對理據,局方應考慮清楚如何平衡各方,甚至是否值得實施,「要大家拎出來討論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