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運40燃彈 警員證人「移民」澳門撤傳召
【明報專訊】前年10月,警方在大埔截查一輛的士時搜出多枚汽油彈等,司機否認串謀縱火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稱,案中一名非關鍵的前警員證人已「移民」澳門,會否回港作供視乎疫情而定,遭法官批評「佢話唔返蟈N唔返薄A咁公義何在呀?」
被告曾偉龍(32歲)被控於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縱火。交替控罪指出,被告於同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管有40枚汽油彈、3瓶汽油及兩個點火器。
官:佢話唔返蟈N唔返 公義何在?
控方指出,案中負責替被告錄影會面的警員證人已辭職及「移民」澳門,難以聯絡他;法官李慶年聞言謂:「澳門都係中國一部分,點可以講移民?」又批評「即係睇蟑薛r?佢決定呀?」、「佢話唔返蟈N唔返薄A咁公義何在呀?」最終控方決定不傳召該證人。
控方開案陳辭稱,前年10月20日中午,被告駕駛的士至香港教育大學附近被截查,警員在車尾箱搜出一個沒封口、散發汽油味的紙箱,內有多個裝滿液體的玻璃樽及膠樽等,而玻璃樽瓶口貼有布條,故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稱,案發前一晚接到一名男學生的訂單,要被告翌日由教大運送物資到九龍,被告遂在案發當天到教大,從一名男子手上接過涉案紙箱,當時紙箱有封口,只獲告知內有醫療用品,亦嗅不到電油味。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4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