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式」提堂3日 6人不適送院
【明報專訊】47名被告涉組織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公民投票」立法會選舉初選,被警方國安處控起訴同一項《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悉,控方初步案情中,對戴耀廷及區諾軒的指控尤其嚴重,除指兩人負責策劃初選,又在《蘋果日報》、《明報》及社交媒體facebook發表透過於立法會取得控制權而實踐「攬炒」的政治主張。
據了解,控方列出共10篇、分別由戴耀廷及區諾軒於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4月30日其間,在《蘋果日報》及他們的facebook專頁發表相關宣揚「攬炒」的文章及帖文。其他被告被指提供平台協調、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簽署同意否決預算案的聲明書、參與初選等。
各被告自本周日(2月28日)在警署被落案起訴還押後,翌日(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至今已歷時3天,更一度開庭至凌晨,未能完成各人的保釋申請,其間最少6名被告不適送院。主審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預計,今天有望就保釋申請及提訊押後日期等事宜有裁決。
(35+大搜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