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冒領館人員指涉洗錢 華女被騙34萬加元圖自殺
新招將香港廉署及警察擺上枱
【明報專訊】中國駐加拿大使領事館、中國公安、國際刑警,這都是電話騙案常用上的主角,但原來香港警察、香港廉政專員公署也被騙徒「擺了上枱」。
因對方在電話中報出了自家駕照的號碼,溫哥華的鄭(Vivien Zheng,音譯)女士2018年上了電話騙徒的當,損失了34萬加元,騙徒就是借了香港警察、香港廉政專員公署之名行事。
父親賣掉房子款項
預備移民錢全沒了
鄭女士的34萬加元是她父親賣掉國內房子,預備移民到溫哥華的款項。事後鄭女士責怪道明銀行等4家銀行未盡職阻止騙案的發生,其中包括中國銀行在內,她為此而興訟。
2018年5月的某一天,在溫哥華市一家百貨商店出售珠寶的鄭女士正忙於工作時,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的一名工作人員,詢問以下駕照號碼是否屬於鄭女士,因為她涉嫌牽扯進一宗國際洗錢騙局。
鄭女士的這張駕照是1個多月前才辦好,因此當她聽到對方能一字不差地報出駕照資料之後,鄭女士也就相信了對方的身分。
那名女騙子聲稱,「香港警方的調查員」要和鄭女士通話,而接下來的「調查員」則聲稱:「鄭女士將銀行帳戶信息出售給罪犯,後者藉此來洗錢。」此人稱,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正監察鄭女士的錢款往來,鄭女士必需把所有的錢款匯去廉政公署的帳號供對方檢驗,等確定她的清白之後,就會把錢如數退還。
「調查員」威脅鄭女士,如果不合作就會將其逮捕,引渡去香港關押。為了增加可信度,那騙子還給鄭女士發來偽造的「逮捕證」照片,「逮捕證」上所用的疑犯照片,來自鄭女士的駕照。
鄭女士一看電話號碼,是來自中國的報警求助電話110,這令她更深信不疑。騙子還威脅鄭女士不得向銀行求證,否則就要凍結她的銀行帳號3年。
這連番的恐嚇及威脅把鄭女士嚇哭,因為她有一大筆款項在銀行中。那是她母親去世後,她父親將唯一的物業出售,所得款項全部寄給了鄭女士來買房,老人準備來加拿大投靠女兒。
鄭女士2006年移民加拿大,並於2010年成為加拿大公民。她認為中國政府是專制政府,有上述那樣在外界看來蠻橫無理的做法,在中國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因此她確信自己真的成為中國政府「迫害」的受害人。
於是為了「自保」,鄭女士就按騙子的要求,在2個星期的時間內,先後前往皇家銀行、道明銀行、滿地可銀行和中國銀行,取出總共34萬元的存款,匯去騙子指定的香港銀行帳戶。
等到她再無錢可匯時,騙子就失去了聯絡,直到此時鄭女士才恍然大悟。而她還有苦不能說,認為別人聽了這個故事後會覺得她愚不可及,她甚至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不忿沒阻止騙案
興訟追究銀行責任
隨着時間的流逝,鄭女士心中的憤怒與日俱增,認為那4間銀行沒有盡到保護儲戶的責任,於是對4家銀行都提起了訴訟。
皇家銀行辯解稱,他們當時詢問過那6萬元巨款的收款人是誰,是否信任該電匯指令的來源,而且銀行有條款不會對鄭女士的行為負責。而鄭女士在騙子的指導下說收款人是她叔叔,並且堅持匯款。
滿地可銀行也稱,鄭女士必須披露任何可疑情況,否則銀行不會對這筆3.2萬元的匯款負責。
鄭女士在匯出最大一筆17.8萬元款項時,向道明銀行聲稱是把錢匯給她的商業伙伴(在騙子的指示下)。
道明方面稱,鄭女士簽署的「電匯協議」,免除了銀行對匯款後「發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中國銀行方面回應稱,當時有櫃員詢問鄭女士與收款人的關係(鄭女士否認有這樣的詢問),並且聲稱,銀行無要求銀行職員確認電匯的目的,也不要求客戶向銀行說明電匯的目的。
哈利法克斯Saint Mary's University大學犯罪學助理教授Vanessa Iafolla認為銀行的反欺詐措施遠遠不足,尤其是面對這樣巨額的匯款,且鄭女士此前從未向香港匯過款。
在這樣的情況下,每家銀行都有責任向鄭女士深入地詢問錢款的去向,而不僅僅是「我們已經按規程問了這些零散的問題,我們已經履行了義務,可以匯款了。」
2018年,加拿大反欺詐中心(CAFC)收到有關電匯欺詐的1100多宗投訴,損失近4800萬元。2017年,CAFC收到了1260宗投訴,總計損失約4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