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舞陘M遭警槍傷 輪椅漢否認意圖傷人
【明報專訊】港鐵深水鶦2018年發生女警開槍案。中年漢被截停搜查時涉向警員揮舞陘M,被一名女警開槍擊中胸口,事後因槍傷致下身行動不便。中年漢否認兩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肇事女警供稱,被告一度向她高舉陘M,她感到生命受嚴重威脅,所以在「別無他選」下向被告開槍,做法符合警隊一貫訓練。
胸中槍 醫療報告:失行動能力
被告周景登(56歲)由兒子推輪椅出庭,在庭上以微弱聲線否認控罪,說話斷斷續續。辯方引述醫療報告稱,被告中槍後失去行動能力,亦影響語言能力。控罪指出,被告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鶦舅j堂12號舖外,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王嘉雄及女警袁嘉穎。
女警袁嘉穎供稱,她當日早上以軍裝執勤,目標是打擊涉及《入境條例》的罪行,因被告舉止看似非法入境者,故上前截查。袁稱,被告拒絕出示身分證,突然從背包取出一把紅色陘M,且亮出刀片,在男警王嘉雄面前揮舞兩下,又朝茼o的方向舉起陘M。她和同袍連忙退後,並警告被告放下武器,不料被告繼續衝前,她遂向被告的心口位置開了一槍,同時大喊「警察,咪郁!」,被告隨即受傷倒地。
辯方質疑射胸風險大 開槍者:符警隊做法
辯方質疑袁嘉穎沒向被告的下肢開槍,反而瞄準被告胸口,造成較大風險。袁解釋,被告向警員施襲,她已針對被告「身體最大的部位」發射子彈,符合警隊的專業訓練和做法。在辯方盤問下,袁又稱警員有權截停搜查可疑人物,但不會無故行使截查權。
警員王嘉雄供稱,當日在站內巡查,被告「睄」他一眼後愈走愈快,形[可疑,之後發生女警開槍事件。王表示,被告中槍倒地後,仍嘗試起身拾回陘M,他見狀踢走陘M。辯方向王提出,被告衣著打扮似基層出身,看來較好欺負,故他決定截查被告,王否認說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48/20】